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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城县朱向义大药房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朱向义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21021MA7MN05QXU所属地区:甘肃省
企业地址:甘肃省庆阳市庆城县三十里铺镇阜城街道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庆城)市监罚〔2025〕126号
现查明,当事人在销售的该汤剂外包装上未标明有效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三款第三项的规定,判定为劣药。当事人销售该汤剂药品的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已构成销售劣药的违法行为。 另查明,当事人于2025年2月17日从“兰州康维药业有限公司”采购中成药“灵源万应茶”5盒,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35020420,规格为15g*12块/盒,批号:B2405003,采购单价为268元/盒,销售单价为300元/盒。经查,截止调查终结,当事人以处方药销售出该中成药4盒,另外1盒药品当事人将其煎制成汤剂(200毫升*18袋/盒)进行销售,现已售出16袋,销售单价为20元,剩余库存2袋(已由本局依法扣押,扣押物品清单编号2025-126),货值金额16*20=320元,当事人获得违法所得320元。
对庆城县朱向义大药房有限公司进行了: 1.罚款:金额1500元; 2.没收违法所得:金额320元; 3.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销售的劣药2袋;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叁项,罚没款合计1820元,大写壹仟捌佰贰拾元整。
1500.00元
庆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08
2
庆城市监罚﹝2023﹞147号
当事人庆城县朱向义大药房有限公司在经营医疗器械过程中,未履行进货查验制度,尤其在我局执法人员告知其责令改正期间,当事人只对所购医疗器械的部分记录事项进行了查验,进货查验记录不完整、不规范。其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已构成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违法行为,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当事人庆城县朱向义大药房有限公司在经营医疗器械过程中,未履行进货查验制度,尤其在我局执法人员告知其责令改正期间,当事人只对所购医疗器械的部分记录事项进行了查验,进货查验记录不完整、不规范。其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已构成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违法行为,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建立并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规定,决定处罚如下:1.警告;2.罚款0.1万元。
1000.00元
庆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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