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重庆市江津区大聪明养殖家庭农场(个人独资)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戴明铭注册资本:10.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16MAD4FKCL9G所属地区:重庆市
企业地址:重庆市江津区西湖镇黄泥社区1组190号(自主承诺)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江津市监处罚〔2026〕1336号
经查,当事人系2023年11月9日依法注册登记的个人独资企业,经营场所位于重庆市江津区西湖镇黄泥社区1组190号,主要从事香肠腊肉等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当事人还办理有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登记证编号:江津食登字(2024)第61135号,有效期至2027年2月1日。 ? ? 江津区小娅食品经营部于2026年2月28日在当事人处购买了生产日期为2026年1月1日的同一批次的香肠50斤,腊肉50斤。上述香肠腊肉外包装标注有“产品名称:香肠(腊肉);生产者名称:重庆市江津区大聪明家庭养殖农场;经营者:江津区小娅食品经营部;生产日期:2026年1月1日;保质期:180天;储藏条件:通风干燥或者冷冻储存;地址:重庆市江津区西湖镇黄泥社区190号;联系方式:133xxxxxxxx”,未标注小作坊食品字样和小作坊登记证号相关信息。 ? ? 另查明,当事人于2025年12月10日从重庆市祥旭食品有限公司处以猪肉7.3元/斤,小肠6元/斤的进价购进猪肉120kg,小肠10kg,共计支付现金1872元(120kg×14.6元/kg+10kg×12元/kg=1872元)。当事人能提供相应的供货商资质、进货票据及动物检疫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2026年1月1日,当事人将上述购进的猪肉和小肠在其生产场所加工为香肠50斤、腊肉50斤。2026年2月28日,当事人将上述生产加工好的同一批次的香肠以20元/斤、腊肉以25元/斤的价格全部出售给江津区小娅食品经营部,共计2250元(50斤×20元/斤+50斤×25元/斤=2250元)。 ? ? 故当事人违法生产经营的标签标识不完整的食品货值金额为2250元。当事人与违法行为直接相关的全部收入为2250元,当事人用于生产经营的合法必要支出为1872元,故当事人违法所得应计算为378元(2250元-1872元=378元)。
1、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叁佰柒拾捌元整(¥378.00)。
500.00元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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