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润邦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徐霞 | 注册资本:8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70304079669769W | 所属地区:山东省 |
| 企业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博山经济开发区蕉庄村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9-25
运输合同纠纷
淄博润邦物流有限公司
山东东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2
2024-06-07
(2024)鲁0304民初2024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康**
淄博润邦物流有限公司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6-14
2022-04-19
(2022)鲁0323民初67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王**、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淄博中心支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04117.67元
民事案件
2
2022-06-14
2022-04-19
(2022)鲁0323民初67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王**、闫**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96442.59元
民事案件
3
2022-06-14
2022-04-14
(2022)鲁0323民初67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王**、任**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211697.15元
民事案件
4
2022-04-19
2022-04-13
(2022)鲁0323民初67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王**、闫**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1-12-18
2021-08-23
(2021)鲁0322民初1302号
追偿权纠纷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滨州中心支公司、邱**等追偿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7538.00元
民事案件
6
2020-03-18
2020-01-17
(2019)鲁13民终890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淄博钟楼特种耐火材料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市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7
2019-08-30
2019-07-17
(2019)鲁01民终468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王**等与张**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1064874.20元
民事案件
8
2019-06-25
2019-01-23
(2018)鲁1328财保159-1号
淄博润邦物流有限公司其他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19-03-13
2019-01-04
(2018)鲁0781民初502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杨**与孙**等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31561.60元
民事案件
10
2018-11-16
2018-08-15
(2018)苏1204民初34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5306林**与王**、魏**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370281202600013
2025年12月22日 14时08分,淄博润邦物流有限公司所属鲁CS9216(黄色)号货车行驶至S217朱诸路K190+250西向东卡口处的S217(双向)K190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经治超动态称重监测设备检测到该车为6轴车,实际车货总重54.230吨,超过《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限定该类车型车货总重49.000吨,超限5.230吨,超限率10.67%。执法人员对数据进行了调取保存。经调查认定,淄博润邦物流有限公司普货或专用运输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事实清楚,证据确凿。2026年1月6日,向淄博润邦物流有限公司直接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淄博润邦物流有限公司未提出陈述申辩,对处罚无异议。证据材料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检定证书、询问笔录。
罚款柒佰伍拾元整
750.00元
胶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6-01-06
2
川010113交罚﹝2025﹞237号
2025年6月9日21时34分,成都市交通运输局的执法人员在新都区柏水路向当事人出示证件表明身份后对鲁CP5028/鲁C33D0挂车进行执法检查,现场检查发现鲁CP5028/鲁C33D0挂车是六轴重型货车,鲁CP5028车行驶证及道路运输证上的所有人是淄博润邦物流有限公司,鲁C33D0挂车行驶证及道路运输证上的所有人是翟慎坤,鲁CP5028/鲁C33D0挂车实际经营者是淄博润邦物流有限公司,该车共运载二硫化碳8桶,每桶200kg,共计1600kg,正庚烷11桶,每桶154kg,共计1694kg,合计19桶,3294kg。该趟次运输是淄博润邦物流有限公司安排驾驶员翟慎坤运输,将以上货物从山东省淄博市运送到成都市邛崃市去。此趟运费是1300元,货到了之后货主把运费支付给淄博润邦物流有限公司,因为货物没有交付给货主,所以运费还没有收到。鲁CP5028/鲁C33D0挂车未取得危险货物运输《道路运输证》,淄博润邦物流有限公司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该车所运载二硫化碳属3类易燃液体UN1131,正庚烷属3类易燃液体UN1206,淄博润邦物流有限公司构成了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行为。当事人违法行为首次被查处,且无违法所得。涉案车辆为六轴车,违法情节一般,以上事实有现场照片、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安全技术说明等证据为证。本机关依法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当事人无陈述申辩意见。
罚款四万元
40000.00元
成都市交通运输局
2025-06-11
3
370781202500163
2025年03月19日04时07分,G233(双向)K1024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检测到车辆鲁CN6567(黄色)有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运输行为,该车为6轴货车,车货总质量不能超过49.000吨,该车车货总质量56.400吨,超限7.400吨。经调查认定超限7.400吨。以上事实有交通执法非现场执法照片等证据证实。
罚款叁仟伍佰元整
3500.00元
青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05-22
4
370785202401385
淄博润邦物流有限公司车辆鲁CN6567驾驶过程中恶意超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应予以处罚
对其进行罚款
600.00元
高密市交通运输局
2025-01-13
5
370285202400475
2024-11-14 18:55淄博润邦物流有限公司货运车辆鲁CN9930(黄色)行驶至莱西市S214线K47+200处处的S214(双向)K47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检测点位时,实载车货总重54.085吨,该车限重49.000吨,超重5.085吨。该超限运输车辆未按照提示到指定地点进行卸货接受处理。执法人员已经于2024年11月15日对该鲁CN9930(黄色)车辆超限行为予以事先告知。淄博润邦物流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到莱西市治理超限超载检测站接受处理,经调查淄博润邦物流有限公司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违法行为属实。淄博润邦物流有限公司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证据:超限凭证、询问笔录、照片、视频等
罚款贰仟伍佰元整
2500.00元
莱西市交通运输局
2024-12-18
6
台路政罚﹝2024﹞04394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10月21日01时11分,临海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204省道临海方向K7+500检查时发现淄博润邦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淄博润邦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台州银行临海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1000.00元
临海市交通运输局
2024-10-21
7
J370302202400727
2024-07-22 13:10在G205 K678+500(淄川区昆仑镇康家坞北桥向北150米)超载超限非现场执法点发现鲁CP8293存在超限行为。2024-08-22淄博润邦物流有限公司委托丁博到淄川区交通运输监察大队接受调查,张行军、司书超向其出示行政执法证件检查发现:2024-07-22 13:10鲁CP8293在G205 K678+500(淄川区昆仑镇康家坞北桥向北150米)超载超限非现场执法点存在超限行为,从淄博润邦物流有限公司进行装货,淄博润邦物流有限公司认可以上违章事实并委托丁博接受处罚。上述情况有营运证复印件、非现场称重凭证为证。
罚款叁仟元整
3000.00元
淄博市淄川区交通运输局
2024-08-22
8
370323202300131
2023年04月02日 16时39分,淄博润邦物流有限公司车牌号鲁CR0633(黄色)鲁H267N挂(黄色)的车辆通过沂源县石桥镇马庄段(沂邳线S229 K19+200)时,经调取非现场执法公路治超电子检测系统发现,鲁CR0633(黄色)鲁H267N挂(黄色)驾驶人采取超低带行驶、急刹车、多车辆并排、首尾紧随、偏离称重装置边轮通过等方式干扰检测。沂源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孙启荣15030817075、郑海峰15030817021对数据进行了调取保存。2023年4月6日执法人员向车属单位淄博润邦物流有限公司告知后,淄博润邦物流有限公司对电子检测系统结果确认无误。以上情况有违法车辆现场照片、电子检测系统现场录像、告知情况表、车辆道路运输证复印件等为证。
对其进行罚款
1000.00元
沂源县交通运输局
2023-07-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