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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合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曾小红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20324MAE8RU64XQ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正安县凤仪街道桃园社区世纪福园二小区(居委会办公楼二楼一号办公室)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5-20
(2025)黔0324民初2010号
劳动争议
吴**
正安县富园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遵义合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正安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正消行罚决字〔2026〕第0003号
2025年11月25日,我大队两名执法人员对位于正安县凤仪街道桃园社区迎宾大道的遵义合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名仕公馆小区进行检查时,发现遵义合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名仕公馆小区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在消防控制室值班(值班人员未持有中级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资格证书),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
给予遵义合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叁仟陆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3600.00元
正安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6-01-12
2
正消行罚决字〔2026〕第0002号
2025年11月25日,我大队两名执法人员对位于正安县凤仪街道桃园社区迎宾大道的遵义合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名仕公馆小区进行检查时,发现遵义合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名仕公馆小区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主机显示总线控制盘故障),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鉴于你公司的违法行为被发现后,积极配合我大队调查和整改违法行为,并于2025年12月11日书面申请减轻处罚,2025年12月18日,经我大队两名执法人员现场核查,你公司已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主机显示总线控制盘故障的隐患整改完毕,并对全体员工进行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主动消除或者减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危害后果,具有法定减轻处罚情形
给予遵义合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1500.00元
正安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6-01-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