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川县张姐副食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梁春梅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11129MA69AJNJ4K | 所属地区:四川省 |
| 企业地址:沐川县富新镇新凡街道188号一幢附1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沐市监处罚〔2025〕92号
当事人在购进食品后,在位于沐川县富新镇新凡街道188号一幢附11号的沐川县张姐副食店经营场所内以9元/盒的价格销售油饼子(生产商:富顺县圆圆食品加工坊,生产日期:2024年12月11日,保质期:180天),以9元/桶的价格对外销售“米兜熊”爆浆曲奇小丸子,(生产商:山东米兜熊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3年12月14日,保质期:12个月,净含量:128克)同时也以8元/袋的价格对外销售“兴鲁”黄金豆(生产商:郯城县兴鲁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4年11月16日,保质期:180天,净含量:400克)。上述2盒油饼子、1桶“米兜熊”爆浆曲奇小丸子和1袋“兴鲁”黄金豆于2025年6月19日均已超过保质期并被本局查获。经计算,上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货值金额共计35元,但由于当事人未建立健全进销货记录,故违法所得无法计算。\n另查,当事人在经营上述食品时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未保留上述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购进票据、食品供应商的相关资质、销售记录及相关凭证等。
一、警告;\n二、没收超过保质期的2盒油饼子、1袋“兴鲁”黄金豆和1桶“米兜熊”爆浆曲奇小丸子;\n三、对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处罚款1500.00元(大写:壹仟伍佰元整)
1500.00元
沐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08-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