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迎客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黄良灿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9004MACLAQLN5K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仙桃市张沟镇新里仁口工业园新建路5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仙桃市监处罚﹝2026﹞470号
经查,过期的2包食品添加剂中,一包八角茴香精粉购进时间是2025年3月28日,供货单位是淘宝平台的雪麦龙香料官方店,购进价格是97元/包,购进了1包;另一包黑胡椒精粉购进时间是2025年3月7日,供货单位是淘宝平台的雪麦龙香料官方店,购进价格是82.15元/包,购进了1包。当事人自述上述2包食品添加剂用于新产品调试研发,因后期生产的产品用不上,闲置于配料区,并未投入生产,因此没有入库台账、领料和投料记录,由于配料人员没有清理到位,导致2包食品添加剂超过保质期。因上述2包食品添加剂未投入生产,故以当事人购进价格认定2包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为179.15元,违法所得认定为0元。另查,当事人库房内一筐使用透明简易塑料袋包装、仅拧紧袋口未密封的提前配置好的配料表面有明显黄褐色霉变斑、粉末状霜层并伴有结晶,该感官性状异常的配料重量是21.6kg。该配料原料是盐、味精、乙二胺四乙酸二钠,末次配料时间是2026年3月10日,配料数量是盐40公斤、味精65公斤、乙二胺四乙酸二钠3.5公斤,配料用途是藕汤调味。当事人提供了3种原料的进货查验记录,食用盐购进时间2025年12月16日、供应商是雄鑫,购进价格400元/吨(0.4元/公斤);味精购进时间2025年12月20日、供应商是全丰,购进价格7000元/吨(7元/公斤);乙二胺四乙酸二钠购进时间2025年12月15日、供应商是全丰,购进价格18元/公斤。根据末次配料数量、比例和购进价格换算,认定该21.6kg感官性状异常配料货值金额为106.31元,因该配料未投入后续生产环节,违法所得认定为0元。当事人自述,公司生产的“湖北藕汤”是以湖北产新鲜莲藕、猪骨熬制的浓缩骨汤为主料,经预处理、熟制、灌装、杀菌制成的预包装品,莲藕产自湖北省。公司生产的“湖北藕汤”是软罐头,属于高温杀菌,商业无菌工艺生产的产品,是按蔬菜罐头标准执行,执行标准为该公司内部的企业标准Q/HHL0001S(水生蔬菜罐头)。食品预包装标示“湖北藕汤”和执行标准Q/HHL0001S符合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及第四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二)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经营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剂;(四)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1、没收八角茴香精粉1包、黑胡椒精粉1包;2、没收感官性状异常的配料21.6kg;3、对当事人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罚款10000元;对当事人使用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原料的违法行为罚款10000元。合计罚款20000元,上缴国库。
30000.00元
仙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