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友华建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蔡新录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370282395685058T | 所属地区:山东省 |
| 企业地址:青岛即墨市岙兰路243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青即市监处罚〔2026〕1818号
经查,当事人自称,于2026年4月13日从潍坊艺虹防水材料有限公司一姓陈业务员处购进聚乙烯丙(涤)纶复合防水卷材2卷共174米,规格型号:87m×1.15m×0.6mm,进价是1.3元/米。
2026年7月13日青岛市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出具编号为NO:202616001100的检验报告,报告显示:产品名称:聚乙烯丙(涤)纶复合防水卷材;规格型号:FS2 87m×1.15m×0.6mm;生产日期:2026-04-07;受检单位名称:青岛新友华建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标称生产者:寿光市明洋防水材料有限公司;抽样日期:2026-06-26;检验结论:经检验:拉伸强度、撕裂强度、热空气老化(拉断伸长率保持率)项目不符合GB/T18173.1-2012标准,依据《青岛市建筑防水卷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6年》,判定被抽查产品为不合格。
截止案发,上述不合格批次的聚乙烯丙(涤)纶复合防水卷材共174米,以2.2元/米的价格全部销售,货值金额382.8元,因其提供的单据无印章,亦未提供支付凭证,不能证明合法必要成本,违法所得382.8元。另,当事人于2025年7月16日张贴的召回通知,截止目前未召回相关产品。
一、罚款人民币柒佰陆伍元陆角整(¥765.60);
二、没收违法所得叁佰捌拾贰元捌角整(¥382.80)。
711.60元
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9-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