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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龙康明斯配件专卖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裁判文书 2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马一奴四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42421MA6T9WFG74所属地区:西藏
企业地址:色尼区通站路(银河大酒店旁边)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6-27
(2022)藏0602民初531号
买卖合同纠纷
天龙康明斯配件专卖店
伦***
那曲市色尼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10-13
2022-06-27
(2022)藏0602民初531号
买卖合同纠纷
天龙康明斯配件专卖店、伦珠巴桑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6500.00元
民事案件
2
2022-08-31
2022-01-11
(2021)藏0602民初1816号
买卖合同纠纷
天龙康明斯配件专卖店、伦珠巴桑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色尼区市监处[2023]23号
我局接到投诉后,对位于色尼区通站路(银河大酒店旁边)天龙康明斯配件专卖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店内有29种产品,经委托人现场鉴定均非重汽、潍柴公司生产的产品。我局根据厂家鉴定人员鉴定并非原厂配件进行暂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之规定。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证明当事人身份; 3.现场笔录一份,证明现场发现当事人开展经营活动和违法事实; 4.询问调查笔录一份,证明当事人开展经营活动和违法事实存在;
罚款0.6万元#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6000.00元
色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