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粉哥粉条加工厂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4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光利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150802MA0RRWE48X所属地区:内蒙古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大兰庙桥北二十一团三分场弘兴烟花爆竹公司东500米路北02号平房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巴临市监曙处罚〔2024〕056号
经查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粉哥粉条加工厂注册日期是2021年10月18日;经营场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大兰庙桥北二十一团三分场;内蒙古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登记的食品类别为土豆粉、米线、玉米面条、莜面、粉条。2024年9月11日,我所收到临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转交的投诉举报函,内容为消费者黎某于2024年8月15日在临河区万客乐超市海天店购买了由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粉哥粉条加工厂生产加工的“利广利”牌米线1袋,生产日期为2024.06.28,执行标准为Q /LXSP0001S;另一件为该厂委托内蒙古嘉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加工的“利广利”牌玉米面条1袋,生产日期为2024.07.02,执行标准为Q /LXSP0001S。梨某所提供的购物小票显示其购买了16件商品,一共消费了217.1元,其中一件为“利广利”米线,数量:1袋、价格:6元;另一件为“利广利”玉米面条, 数量:1袋、价 格:6元。梨某发现“利广利”玉米面条的营养成分表中所标示的数值和“利广利米线”的营养成分表中所标示的数值完全一致,精确至小数点后一位。执法人员根据以上线索于2024年9月19日对该厂现场检查发现,以上“利广利”牌米线和“利广利”牌玉米面条已全部销售,已无库存。包材库内存放有 “利广利”牌米线的食品外包装袋,通过核对该包装袋标示的内容和投诉人所提供的图片内容完全一致,两种产品标注的营养成分相同,能量1058千焦(kJ)18%、蛋白质7.1(g)12%、脂肪0克(g)0%、碳水化合物80.8克(g)27%、钠0毫克(mg)0%。该厂现场未能提供法定检验机构检验获得营养成分各项参数的真实数据。当事人口述,以上两款产品的保质期长,市场销量不好,大致一个季度生产一次,造成以上两种产品营养成分完全一致的原因是印制食品外包装袋的厂家将营养成分表中的数据印错了,该厂工作人员也疏忽大意没有仔细查看造成。“利广利”牌米线是该厂2024年6月28日生产加工的,生产数量为600袋;“利广利”牌玉米面条是该厂委托内蒙古嘉双食品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2日代生产加工的 ,生产数量为200袋,(双方合同中约定内蒙古嘉双食品有限公司对产品的营养成分的真实性负责)现两款产品已全部销售,已无库存。“利广利”牌米线成本价每袋5元,销价6元,600袋货值3600元,违法所得600元。以上批次的“利广利”牌米线和“利广利”牌玉米面条销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以及周边旗县,现该厂已将商场、超市的两款产品全部下架并召回。
罚款1600元人民币,上缴国库。
1600.00元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知识产权局)
2024-11-28
2
巴临市监处罚〔2024〕142号
2024年06月20日,我局收到编号为NO:SP202401967的检验报告,其内容为:2024年05月16日,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一亩田生活超市对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粉哥粉条加工厂生产经营的生产日期2024年05月14日、规格为250克/袋的土豆粉条进行抽检,经检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4年06月20日,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粉哥粉条加工厂就编号为NO:SP202401967的检验报告所涉土豆粉条申请了复检。经检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为No.KQA0724004。
一、没收违法所得4830元;二、罚款5000元; 总计罚没款9830元上缴国库。
5000.00元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知识产权局)
2024-08-29
3
临市监处罚〔2024〕056号
经查 :当事人于2021年10月18日注册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名称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粉哥粉条加工厂。我局于2024年4月18日收到投诉举报信件,内容为消费者刘女士于2024年4月10日在磴口县鼎宏生活超市一共消费了39.6元,购物小票显示该消费者购买了5件商品,其中1件商品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粉哥粉条加工厂生产加工的牛筋面,数量:1袋、净含量:200克、生产日期:2024年1月15日、保质期:12个月、价格:6元。牛筋面外包装标注的制造商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粉哥粉条加工厂,商品条码为:6956911178076, 消费者刘女士通过手机查询软件查询到该商品条码企业名称为巴彦淖尔市利广利食品有限公司,且厂商识别代码已于2020年12月10日注销。根据以上投诉举报内容我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4月22日对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粉哥粉条加工厂进行现场检查后发现,该厂使用已经注销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的牛筋面已全部销售,已无库存。该厂包材库内存放有牛筋面外包装袋,数量:600个,执法人员经微信小程序条码追溯中国食品(产品)安全追溯平台对包材库里存放的以上牛筋面外包装袋上的商品条码进行查询后获悉商品条码企业名称为巴彦淖尔市利广利食品有限公司,该厂商识别代码已于2020年12月10日注销,执法人员现场下达了临市监责改[2024]4-22号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立即予以改正。经过执法人员进一步核实,当事人所经营的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粉哥粉条加工厂之前的名称为巴彦淖尔市利广利食品有限公司,现该公司已注销。据当事人口述,造成使用已经注销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的原因是印制食品外包装袋的厂家错把之前已注销的厂商识别代码印在牛筋面食品外包装袋上了,该厂工作人员疏忽大意没有仔细查看造成。该厂所经营的其他预包装食品没有使用已经注销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的情况。截止查获之日,该厂使用已经注销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的牛筋面已销售了300袋 ,销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以及周边旗县,现无库存。该厂已经将商场、超市的牛筋面全部下架,正在召回中。上述由当事人的口述获得,由相关证据证明。
罚款10000元人民币,上缴国库。
10000.00元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知识产权局)
2024-05-07
4
临市监处罚〔2023〕127号
当事人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玉米面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一、没收违法所得200元; 二、罚款5000元;
5000.00元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知识产权局)
2023-08-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