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力市桃山王波果菜商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波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0781MA19CAYM61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铁力市桃山镇丽水家园东厢房北三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铁市监处罚[2023]46号
经查明,这批次香蕉是当事人9月5日购进一件13公斤,进货价是85元/件,销售给消费者售价是10元/公斤,至2023年9月21日全部销售完毕。货值金额10×13=130元,违法所得130-85=45元。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铁力市桃山王波果菜商店,负责人王波身份证、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证明当事人的身份和主体资格;
2.供货商绥化市北林区刘兵香蕉批发部营业执照、2023年3月至2023年9月共计6个月农副产品的进货台账一份,购进小票、进货香蕉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复印件各一份,证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及保存6个月的农副产品进货台账。
3.现场检查笔录2份,食品召回公告一份、排查整改报告、证明当事人确认现场检查情况的事实,已经收到检验报告,检验报告编号No.:F23BZ02425,对检验报告无异议,并不提出复检。现场检查时已无抽样检测同批次的香蕉,现场未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询问笔录共计1份,证明当事人购进13公斤香蕉,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及召回情况;
4.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1份、检验报告一份、证明当事人该批香蕉检验超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以上证据材料依据法定程序收集,经当事人签字予以确认,证据真实、合法,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有关联性,可以证明当事人的主要违法事实。
没收违法所得#
0.00元
铁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0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