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县弘润置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柯雪春 | 注册资本:2166.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1127MA491XGK3G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黄梅县鄂东新农贸四楼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8-11
(2025)鄂1127民初3144号
合同纠纷
杜**
黄梅县弘润置业有限公司
黄梅县人民法院
2
2025-08-06
(2025)鄂1127民初2962号
劳动争议
黄梅县弘润置业有限公司
项**
黄梅县人民法院
3
2024-08-30
(2024)鄂0111民初9013号
保证合同纠纷
武汉诚升鑫盛经贸有限公司
黄梅县弘润置业有限公司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
4
2024-07-27
(2024)鄂0111民初9013号
保证合同纠纷
武汉诚升鑫盛经贸有限公司
黄梅县弘润置业有限公司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
5
2024-02-23
(2024)鄂0106民初601号
承揽合同纠纷
武汉山野鹿家居建材有限公司
黄梅县弘润置业有限公司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
6
2021-06-02
(2021)鄂1127民初1688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余**
黄梅县弘润置业有限公司
黄冈市黄梅县人民法院
7
2020-05-29
(2020)鄂1182行初30号
城市规划管理
黄梅县鄂东家电有限责任公司
黄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湖北省武穴市人民法院
8
2020-05-29
(2020)鄂1182行初28号
城市规划管理(规划)
黄梅县开新电器有限公司
黄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湖北省武穴市人民法院
9
2020-05-29
(2020)鄂1182行初29号
城市规划管理(规划)
黄梅县鄂东家电有限责任公司
黄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湖北省武穴市人民法院
10
2019-10-15
(2019)鄂11行赔初30号
土地行政管理(土地)
吕**
黄梅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黄梅县人民政府
湖北省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1-26
2023-12-28
(2023)鄂11民终5431号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黄梅县弘润置业有限公司与何*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
2023-12-15
2023-07-27
(2023)鄂1127执1037号
行政非诉执行
黄梅县弘润置业有限公司行政非诉执行首次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3-12-15
2023-07-24
(2023)鄂1127执1481号
买卖合同纠纷
黄梅县弘润置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22-05-01
2021-07-19
(2021)鄂1127民初1689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余**、桂**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2-05-01
2021-09-06
(2021)鄂1127民初1688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余**、黄梅县弘润置业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1-04-06
2020-11-02
(2020)鄂1182行初30号
城市规划管理(规划)
黄梅县鄂东家电有限责任公司与黄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乡建设行政管理:城市规划管理(规划)一审行政裁定书
行政案件
7
2021-04-06
2021-03-23
(2021)鄂11行终29号
城市规划管理(规划)
黄梅县开新电器有限公司、黄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乡建设行政管理:城市规划管理(规划)二审行政裁定书
行政案件
8
2021-04-06
2021-03-23
(2021)鄂11行终53号
城市规划管理(规划)
黄梅县鄂东家电有限责任公司、黄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乡建设行政管理:城市规划管理(规划)二审行政裁定书
行政案件
9
2021-04-01
2021-03-23
(2021)鄂11行终30号
城市规划管理(规划)
黄梅县鄂东家电有限责任公司、黄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乡建设行政管理:城市规划管理(规划)二审行政裁定书
行政案件
10
2021-04-01
2020-06-18
(2020)鄂1182行初29号
城市规划管理(规划)
黄梅县鄂东家电有限责任公司与黄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乡建设行政管理:城市规划管理(规划)一审行政裁定书
行政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黄梅市监处罚﹝2025﹞232号
2025年8月4日,当事人在黄梅镇竹林路华弘悦府小区的两台电梯〔使用登记证号:梯11鄂JB1188(25)、梯11鄂JB1189(25)〕经湖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定期检验出具了检验报告,结论为不合格。2025年8月21日,本局在夏季“三品一特”安全监督检查中发现当事人在使用上述检验不合格的电梯,遂于当日向当事人送达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梅)市监特令〔2025〕第22号],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使用检验不合格的电梯,当事人随即于当日停用了不合格电梯。2025年9月15日,当事人上述电梯经检验取得合格检验报告后开始重新启用。当事人知道其使用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违法行为要受到相应处罚后,于2025年10月24日向本局提出减轻行政处罚申请,理由如下:1、当事人在此案中一直积极配合我局执法调查,我局的执法询问当事人都如实回答无隐瞒,要求提供的材料当事人能提供的都提供;2、当前房地产市场行情低迷,供大于求,消费购买力弱,经济大环境不好,当事人开发华弘悦府小区销售不佳,经营困难处于亏损状态,目前小区连物业公司都尚未入驻,没有经济能力承受大额罚款;3、当事人公司自成立以来,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们的关心支持下,一直致力于建设黄梅、发展黄梅,为地方建设作出了应有贡献,服从地方政府各级部门管理,积极配合我局开展各项工作。承诺今后一定按要求做好,希望批评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减轻处罚。
综上所述,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定,构成了使用检验不合格电梯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应责令当事人停止使用上述不合格电梯,因当事人上述不合格电梯维修报检后,已于2025年9月15日取得电梯检验合格报告,所以不责令当事人停止使用电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处以8000元罚款,上缴国库。
8000.00元
黄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17
2
梅城执罚决字【2024】第148号
该公司在黄梅县竹林南路开发的华弘悦府项目未如期缴纳建筑垃圾处理费,且多次拒绝缴纳。
罚款
21000.00元
黄梅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5-01-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