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三巽置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阵营 | 注册资本:5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41126MA2NL1G00L | 所属地区:安徽省 |
| 企业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府城镇辅仁路300号三巽壹号院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4-25
(2024)皖1126民初2216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詹**
凤阳三巽置业有限公司
凤阳县人民法院
2
2024-04-19
(2024)皖1126民初2216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詹**
凤阳三巽置业有限公司
凤阳县人民法院
3
2024-04-01
(2024)皖1126民初1805号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凤阳三巽置业有限公司
陈**,陆**
凤阳县人民法院
4
2024-04-01
(2024)皖1126民初1713号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
合肥工大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凤阳三巽置业有限公司
凤阳县人民法院
5
2024-02-27
(2023)皖1126民初6513号
承揽合同纠纷
安徽豪顺装饰科技有限公司
凤阳三巽置业有限公司
凤阳县人民法院
6
2023-12-27
(2023)皖1126民初6513号
承揽合同纠纷
安徽豪顺装饰科技有限公司
凤阳三巽置业有限公司
凤阳县人民法院
7
2023-06-16
(2023)皖1126民初2409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安徽乔艺园林景观建设有限公司
凤阳三巽置业有限公司
凤阳县人民法院
8
2023-05-30
(2023)皖1126民初2409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安徽乔艺园林景观建设有限公司
凤阳三巽置业有限公司
凤阳县人民法院
9
2022-03-28
(2022)皖1126民初836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王**
凤阳三巽置业有限公司
凤阳县人民法院
10
2022-03-22
(2022)皖1126民初836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王**
凤阳三巽置业有限公司
凤阳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09-19
2025-08-14
(2025)皖1126民初6250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孙**与安徽建工第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凤阳三巽置业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5-07-18
2024-04-22
(2024)皖1126民初1713号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
合肥工大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与凤阳三巽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67275.00元
民事案件
3
2025-04-25
2024-10-28
(2024)皖1126执1706号之一
承揽合同纠纷
安徽豪顺装饰科技有限公司与凤阳三巽置业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首次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24-08-30
2024-02-26
(2023)皖1126民初6513号
承揽合同纠纷
安徽豪顺装饰科技有限公司、凤阳三巽置业有限公司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25921.01元
民事案件
5
2021-11-20
2021-02-26
(2021)皖1126民初389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尹**、芮**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22700.00元
民事案件
6
2021-11-20
2021-04-28
(2020)皖1126民初1468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詹**、凤阳三巽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082368.74元
民事案件
7
2021-11-20
2021-02-09
(2021)皖1126民初515号之一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凤阳三巽置业有限公司、蚌埠众诚电力安装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21-09-07
2021-07-21
(2021)皖1126民初3171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孙*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534427.33元
民事案件
9
2021-06-24
2021-03-10
(2021)皖1126民初1324号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凤阳三巽置业有限公司与陆**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21-04-27
2021-03-02
(2021)皖1126民初1072号
合同纠纷
朱**与凤阳三巽置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滁税一稽罚﹝2025﹞19号
该单位通过少列收入、虚假申报造成少缴税款
对该单位通过少列收入、虚假申报造成少缴的房产税64587.12元、城镇土地使用税82416.00元及印花税4400.00元的行为定性为偷税,处以所偷税款的50%罚款,即罚款75701.56元。
75701.56元
国家税务总局滁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5-07-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