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润松酒店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吴福球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102MACDHA406A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小营街道解放路32号1层、2层6206-6209、6212-6213、3-9层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2-10
(2025)浙0102民初36124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杭州润松酒店有限公司
马**,于*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杭上卫公罚﹝2024﹞80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杭上卫公罚〔2024〕80号 案件名称:杭州润松酒店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等案 被处罚人名称:杭州润松酒店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名称:潘某某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未按照规定每年对住宿场所开展一次物理因素、室内空气质量、生活饮用水、公共用品用具的卫生检测和当事人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 行政处罚的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罚没款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使用手机“支付宝”“浙里办”扫描本机关提供的二维码缴纳,或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共支付平台(网址:http://pay.zjzwfw.gov.cn)按缴款单号缴纳,也可以凭本机关提供缴款单号到杭州银行杭州市区各营业网点缴纳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杭州市上城区卫生健康局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2024年7月26日
对杭州润松酒店有限公司予以如下处罚:警告;罚款金额:2000元;
2000.00元
杭州市上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4-07-26
2
上消行罚决字﹝2024﹞第000236号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4月11日,杭州市上城区消防救援大队对杭州润松酒店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单位高层民用建筑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在消防控制室值班,属于一般违法情形。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决定给予杭州润松酒店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叁仟壹佰元整的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交至杭州银行各网点,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照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的数额。
给予杭州润松酒店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叁仟壹佰元整的处罚
3100.00元
杭州市上城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4-07-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