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天津鑫奥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潘艳华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202250520871794所属地区:天津市
企业地址:天津市蓟州区迎宾大街南侧、凤凰山大道西侧海棠湾花园配建1-104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19-08-07
借款合同纠纷
天津奥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天津大阪和谐投资有限公司高春明与王晋东与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人民防空办公室一案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
2
2019-08-07
借款合同纠纷
天津奥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天津大阪和谐投资有限公司与高春明与王晋东与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人民防空办公室一案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17-08-27
(2017)津0119民初7752号
借款合同纠纷
天津奥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天津大阪和谐投资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天津市薊州区人民法院
2
2016-09-25
(2016)津0225民初1002号
借款合同纠纷
天津奥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天津市福宝鑫煤炭销售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天津市薊州区人民法院
3
2016-06-04
(2016)津0225民初1002号
借款合同纠纷
天津奥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天津市福宝鑫煤炭销售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天津市薊州区人民法院
4
2015-12-12
(2015)蓟民二初字第0780号
借款合同纠纷
天津奥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刘**
裁判文书
天津市薊州区人民法院
5
2015-12-12
(2015)蓟民二初字第0781号
借款合同纠纷
天津奥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刘**
裁判文书
天津市薊州区人民法院
6
2015-12-12
(2015)蓟民二初字第0960号
小额借款合同纠纷
天津奥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方**
裁判文书
天津市薊州区人民法院
7
2015-11-04
(2015)蓟民二初字第0712号
小额借款合同纠纷
天津奥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王**
裁判文书
天津市薊州区人民法院
8
2015-08-19
(2015)蓟民二初字第0960号
借款合同纠纷
天津奥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方**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天津市薊州区人民法院
9
2015-08-01
(2015)蓟民二初字第0780号
借款合同纠纷
天津奥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刘**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天津市薊州区人民法院
10
2015-08-01
借款合同纠纷
天津奥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天津奥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天津]蓟县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07-20
2020-07-13
(2020)津0119民初1818号之一
借款合同纠纷
天津奥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威盛(天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350000.00元
民事案件
2
2020-07-20
2020-07-13
(2020)津0119民初1818号之二
借款合同纠纷
天津奥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威盛(天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朱**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0-07-20
2020-04-27
(2020)津0119民初1818号
借款合同纠纷
天津奥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威盛(天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350000.00元
民事案件
4
2020-07-20
2020-04-27
(2020)津0119民初1819号
借款合同纠纷
天津奥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威盛(天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650000.00元
民事案件
5
2020-07-20
2020-07-13
(2020)津0119民初1819号之二
借款合同纠纷
天津奥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威盛(天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朱**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0-07-20
2020-07-13
(2020)津0119民初1819号之一
借款合同纠纷
天津奥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威盛(天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650000.00元
民事案件
7
2020-07-01
2020-04-10
(2019)津0119执恢454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天津奥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8
2020-05-27
2020-05-06
(2020)津0119民初1822号
借款合同纠纷
天津奥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天津恒科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李**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20-05-27
2020-05-06
(2020)津0119民初1828号
借款合同纠纷
天津奥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天津恒科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李**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19-10-08
2019-09-11
(2019)津0119民申1号
申请承认与执行法院判决、仲裁裁决案件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人民防空办公室、天津奥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申请承认与执行法院判决、仲裁裁决案件、执行异议之诉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税三稽罚﹝2025﹞77号
1。你单位未妥善保管相关资料,导致账簿资料丢失;2。你单位未按照规定将全部银行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我局已责令你单位限期改正,你单位未在限期内改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以及《华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公告2024年第3号发布),对你单位未按照规定保管账簿资料的行为处以9000元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四项以及《华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公告2024年第3号发布),对你单位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行为处以2200元罚款。
11200.00元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2025-05-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