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好健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疏勒县一分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热合曼·麦麦提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3122MA78X6UQ7D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喀什地区疏勒县库木西力克乡9村巴扎B区168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喀疏勒市监处罚〔2023〕87号
根据《关于开展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市场主体工作的通知》(喀地市监﹝2023﹞4号)、《工商总局 税务总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监字﹝2016﹞97号)及《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清理个体工商户经营资格操作流程>的通知》(新工商信监﹝2017﹞144号)文件要求,疏勒县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连续两个年度(2020、2021)未年报的企业进行清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查询到当事人2020、2021年的年报信息,到疏勒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调取社保缴纳证明、国家税务总局疏勒县税务局调取当事人的纳税证明。当事人连续两个年度未向疏勒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缴纳社保,未向国家税务总局疏勒县税务局申报纳税。我局认为,当事人涉嫌存在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于2023年7月31日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未按规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2020、2021年度年报。本局执法人员经与当事人属地管理人员实地核查,在当事人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与当事人取得联系。本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新疆)发布《疏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公告》(公告网址: https://xj.gsxt.gov.cn/affiche-query-info-userAfficheDetailInfo.html?noticeId=20b151de617d4b7487a51276a6c9dff6&provinceid=650000)、通过疏勒县行政审批局公示栏发布《疏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公告》、调查期间当事人任未按要求补报未年报年份的年度报告。证实当事人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且没有办理注销登记。
根据《关于开展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市场主体工作的通知》(喀地市监﹝2023﹞4号)、《工商总局 税务总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监字﹝2016﹞97号)及《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清理个体工商户经营资格操作流程>的通知》(新工商信监﹝2017﹞144号)文件要求,疏勒县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连续两个年度(2020、2021)未年报的企业进行清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查询到当事人2020、2021年的年报信息,到疏勒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调取社保缴纳证明、国家税务总局疏勒县税务局调取当事人的纳税证明。当事人连续两个年度未向疏勒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缴纳社保,未向国家税务总局疏勒县税务局申报纳税。
我局认为,当事人涉嫌存在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于2023年7月31日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未按规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2020、2021年度年报。本局执法人员经与当事人属地管理人员实地核查,在当事人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与当事人取得联系。本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新疆)发布《疏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公告》(公告网址: https://xj.gsxt.gov.cn/affiche-query-info-userAfficheDetailInfo.html?noticeId=20b151de617d4b7487a51276a6c9dff6&provinceid=650000)、通过疏勒县行政审批局公示栏发布《疏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公告》、调查期间当事人任未按要求补报未年报年份的年度报告。证实当事人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且没有办理注销登记。
-元
疏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2-20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3-07-13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喀什地区疏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2-07-04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喀什地区疏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1-07-06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喀什地区疏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