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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咖瑞咖啡品牌管理(江苏)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桂冰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20583MA211U4X4Y所属地区:江苏省
企业地址:昆山开发区新南东路356号2号房(综保区仁里中心)1楼101-3室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昆市监处罚〔2026〕271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4年12月23日公司名称由昆山冉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现名称维咖瑞咖啡品牌管理(江苏)有限公司,地址由昆山市玉山镇中院商务广场3号变更为昆山开发区新南东路356号2号房(综保区仁里中心)1楼101-3室。 当事人主要运营业务为:前期招商收取运营指导服务费和后期运营后通过设备物料获利。当事人委托秦皇岛禾森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秦皇岛圹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秦皇岛燚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河北臻胜商贸有限公司、秦皇岛御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秦皇岛悟稻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秦皇岛博呱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秦皇岛斯丁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8家营销公司开展招商活动,并按照《招商服务合同》约定,招商费用的75%作为招商服务费结算至营销公司。营销公司的招商人员通过百度、抖音等平台推送的有“瑞幸、库迪、星巴克”等品牌加盟意向的客户信息进行对接联系,并对“维咖瑞”品牌开展前期宣传。有合作意向后,再由当事人与客户对接,签署《维咖瑞品牌代理服务合同书》并打款。截至案件调查终结,当事人已签约客户数量为56家。 当事人为促成合作吸引客户签约,在前期招商的过程中通过微信向意向客户展示《维咖瑞 品牌手册 2025》作为宣传材料,宣传材料中标注“政府招商引资,享受优惠政策”,“维咖瑞是昆山政府咖啡领域招商引资项目......”。经核实确认,该公司并非昆山政府招商引资项目,上述宣传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同时,在宣传册中宣传“斩获瑞信基金5000W投资”,但在宣传中未披露获得投资款的增资条件的关键信息,实际也未获得投资款项。
本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现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40000元,上缴国库。
40000.00元
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3-26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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