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荆楚诚信食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杨勇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0100MA77Q9K85L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东彩路102号院内办公综合楼四楼408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4-20
2023-03-27
(2023)新0104民初992号
买卖合同纠纷
新疆荆楚诚信食品有限公司、龚*等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622977.4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乌高(新)应急罚(2026)1号
2025年3月30日12时50分左右,位于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东彩路102号院内新疆荆楚诚信食品有限公司食品生产车间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伤人事故,事故造成1人受伤,经调查发现,该单位将施工项目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相应资质的个人;未对进厂施工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审核施工人员特种作业证情况,对事故发生负有责 任。
决定给予人民币300000元(叁拾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300000.00元
乌鲁木齐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应急管理局
2026-01-08
2
乌高(新)市监处罚(2025)98号
经查,当事人在2025年05月08日,从乌鲁木齐新亚正食品添加剂有限公司购买四罐复配着色剂(柠檬黄、日落黄),单价38元,共计152元,品牌为“二晟”,生产厂家为浙江吉高德色素科技有限公司,规格为500g/罐,于2025年05月09日,用于改善鲜豆皮的感官,在鲜豆皮的的生产加工中进行添加,因当事人为首次使用添加,不知道投放比例,在反复试验后,获得成品鲜豆皮37.66公斤,销售单价为5.5元/公斤,货值金额共计207.13元,截止现场检查时,制成的鲜豆皮还未销售,在前期的试制和最终的生产过程中,共使用370克复配着色剂,05月13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冷藏封存的鲜豆皮进行监督检查抽样1.72kg,剩余35.94kg,经报批局领导审批,我局执法人员分别对一罐已打开剩余130克和三罐未打开的食品添加剂复配着色剂(柠檬黄、日落黄)及剩余05月08日生产的鲜豆皮35.94kg实施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05月23日,由摩天众创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出具检验报告(报告编号:MTSP25C156),检测结论为:经检测,柠檬黄及其铝色淀(以柠檬黄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标准要求,标准指标为不得使用,检测结果为0.00240g/kg,当事人未提出异议,因鲜豆皮是短暂储存易变质食品不宜长期保存,我局执法人员于06月06日对实施扣押的35.94kg鲜豆皮进行销毁。根据GB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柠檬黄及其铝色淀的允许使用品种、使用范围以及最大使用量或残留量的要求,鲜豆皮的加工制作过程中不得添加食品添加剂柠檬黄。
一、没收超范围使用的“二晟”牌食品添加剂复配着色剂(柠檬黄、日落黄)四罐(其中一罐剩余130克); 二、罚款65000元。
65000.00元
乌鲁木齐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7-11
3
乌环罚决(2024)GX-045号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
罚款8.057万元
80570.00元
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
2024-10-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