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山金沙滩货运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承田 | 注册资本:5.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708320829768072 | 所属地区:山东省 |
| 企业地址:山东省济宁市梁山县拳铺镇泰富路陶庄段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5-31
(2022)青0223民初56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张**
梁山金沙滩货运服务有限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互助县支公司,海东市通达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葛**,魏**
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
2019-12-27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黄**
熊*,高邑县腾宇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梁山金沙滩货运服务有限公司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
3
2019-12-12
(2019)沪0115民初83696号
运输合同纠纷
上海先耀物流有限公司
梁山金沙滩货运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东区人民法院
4
2019-09-10
(2019)苏1012民初582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谢**,吴**,吴**
徐**,刘**,梁山金沙滩货运服务有限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市中心支公司,谈*,戴**,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中心支公司
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法院
5
2019-06-19
(2018)浙0424民初378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钱**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市分公司,李**,梁山金沙滩货运服务有限公司,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市微山支公司
浙江省海盐县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18-04-04
(2017)粤0111民初1345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市分公司,梁山金沙滩货运服务有限公司,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中心支公司
地方法院公告
广 州 市 白 云 区 人 民 法 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04-03
2020-03-04
(2020)浙0424民初34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钱**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市分公司、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市微山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40583.52元
民事案件
2
2020-03-31
2020-03-27
(2020)苏10民终8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87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中心支公司与谢**、吴**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754903.20元
民事案件
3
2020-03-10
2019-12-11
(2019)沪0115民初83696号
运输合同纠纷
上海先耀物流有限公司与梁山金沙滩货运服务有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19-12-06
2019-12-02
(2019)鲁0832民初4765号之一
民间借贷纠纷
梁山金沙滩货运服务有限公司、李**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120000.00元
民事案件
5
2019-11-15
2019-06-17
(2019)豫1025执1047号
武**、岳*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6
2019-08-27
2019-08-21
(2019)鲁0832执保557号
民间借贷纠纷
梁山金沙滩货运服务有限公司、李**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120000.00元
执行案件
7
2019-07-01
2019-06-27
(2018)浙0424民初378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钱**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市分公司、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19-05-23
2018-03-12
(2018)苏1204民初66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661柳*与马**、孙**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18-12-28
2018-10-25
(2018)津0115民初626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赵**与韩**、梁山金沙滩货运服务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18-12-10
2018-10-30
(2018)苏0312民初736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7361王**与赵*、梁山金沙滩货运服务有限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48736.04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370832202600049
2026年02月02日梁山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接到局运管科转发交办的东平县交通运输局发送的《关于涉嫌严重超限超载运输违法行为的抄告函》,于02月10日08时30分对山东省济宁市梁山县拳铺镇泰富路陶庄段梁山金沙滩货运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安全专项督导检查,执法人员向公司经理刘美玲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并告知其依法享有的申请回避的权利。根据《抄告函》内容,其所属货运车辆鲁H72H00(黄色)重型半挂牵引车运输过程中违法装载导致车货总质量超过100吨的行为,属于重大事故隐患。经调查取证认定梁山金沙滩货运服务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在作出本行政处罚决定前,本机关于2026年02月10日向刘美玲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了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和依法享受的权利。当事人放弃了陈述申辩的权利。证据:交通执法现场笔录、交通执法现场录像(另存)、交通执法现场执法照片、询问笔录、东平县交通运输局发送的《关于涉嫌严重超限超载运输违法行为的抄告函》及附件复印件等。
罚款贰万元整
20000.00元
梁山县交通运输局
2026-02-10
2
J370832202400026
2024年1月15日10时05分,梁山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对运输管理科交办关于鲁H97S39《道路运输证》进行核查时发现:车辆鲁H97S39(黄色)所属梁山金沙滩货运服务有限公司,车辆审验及技术登记记录为2022年12月,发现该公司车辆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最后计算超期六个月以上,经与现场当事人确认无误,经调查取证证明认定梁山金沙滩货运服务有限公司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证据:《道路运输证》逾期年审推送单、复印件,询问笔录。当事人放弃了陈述申辩的权利。
罚款叁仟元整
3000.00元
梁山县交通运输局
2024-01-15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3-07-06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梁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