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河县城关镇范家利批发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范家利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50124MA0R6Y1C1R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城关镇交通局对面大修厂西第三间门脸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清水河市监处罚〔2024〕52号
清水河县城关镇范家利批发部共在3家供货商那里购进电池,其中涉嫌侵犯“南孚”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南孚电池都来自于河北省石家庄市杨路平南孚电池供货商,3家供货商分别是:
1.在内蒙古鹰驰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是:李昌宇,经营商户姓名:李世刚,电话:13327101886,;在该供货商共购进3次,一共购进5箱,每箱12盒,共计3600粒,购进价每箱1330元,共6650元,销售价是每盒120元,共计:7200元。通过二军物流(私家车)收货,电话15391153478。
2.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巴彦北路华鑫百货批发部,经营者:许万新;送货上门,电话为:15849339111,面包车(电动汽车);于2023年10月31日购进,共购进1次,(5号)的一箱12盒,(7号的)一箱12盒,购进价每箱1330元,共2660元,销售价是每盒120元,共计:2880元。
3.石家庄供货商杨路平,电话为:13903318046,微信昵称:杨路平金正负-振曜百货A区6;微信号:wxid-2ce4jquqffrc22,地区:河北石家庄(当事人无法提供供货商《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2020年3月9日开始到2024年3月18日,当事人在河北省石家庄市杨路平处共购进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南孚”电池、指甲刀和刀片等共计16次,共计通过手机微信转款77700元,均通过物流收货(当事人称有一部分货款为购进指甲刀和刀片,其他均用于购进南孚电池款项)。期间共购进“南孚”电池42箱,每箱12盒,每盒60粒,共计30240粒,购进价为1.3元/粒,当事人销售价批发为1.5元/粒。根据当事人所提供销售票据显示,当事人共计销售26973粒,销售金额为:40459.5元。剩余的3267粒没有销售票据均在店内零售,零售价为2元/粒,销售金额为6534元。总计销售金额为46993.5元。当事人承认从石家庄供货商杨路平处所购进的“南孚”电池均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且均已销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规定,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构成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违法行为。
76000.00元
清水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2-3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