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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优品(福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周锦山注册资本:5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50625MA2XP89F97所属地区:福建省
企业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区古农农场银泰路49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3-17
(2025)闽06民终195号
合同纠纷
绿优品(福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中康电子商务(海南)有限公司
漳州广元食品贸易有限公司,漳州绿优品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5-02-13
(2025)闽06民终195号
合同纠纷
中康电子商务(海南)有限公司,绿优品(福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漳州广元食品贸易有限公司,漳州绿优品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4-06-17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官**,沈**,绿优品(福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4
2024-03-20
(2024)闽0625民初186号
合同纠纷
中康电子商务(海南)有限公司
绿优品(福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漳州广元食品贸易有限公司,漳州绿优品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漳州市长泰区人民法院
5
2024-02-21
(2024)闽0625民初186号
合同纠纷
中康电子商务(海南)有限公司
漳州广元食品贸易有限公司,漳州绿优品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绿优品(福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漳州市长泰区人民法院
6
2023-06-09
(2023)鲁0302民初1713号
产品责任纠纷
王*
梁*,绿优品(福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王**,太原唯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7
2023-05-22
(2023)闽0625民初781号
加工合同纠纷
南京御匾国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绿优品(福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漳州市长泰区人民法院
8
2023-05-11
产品责任纠纷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9
2023-02-01
(2022)闽0625刑初176号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沈**,官**,绿优品(福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长泰县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07-15
(2025)闽06民终195号
合同纠纷
绿优品(福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漳州广元食品贸易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5-02-11
(2025)闽06民终195号
合同纠纷
中康电子商务(海南)有限公司
漳州广元食品贸易有限公司
开庭传票
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4-11-27
(2024)闽0625民初186号
合同纠纷
绿优品(福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漳州广元食品贸易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
漳州市长泰区人民法院
4
2024-11-21
(2024)闽0625民初186号
合同纠纷
中康电子商务(海南)有限公司
漳州广元食品贸易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
漳州市长泰区人民法院
5
2024-11-15
合同纠纷
中康电子商务(海南)有限公司
漳州广元食品贸易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漳州市长泰区人民法院
6
2024-02-01
合同纠纷
中康电子商务(海南)有限公司
漳州广元食品贸易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漳州市长泰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9-07
2022-06-24
(2022)闽0625财保10号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财产保全
广州辕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绿优品(福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申请诉前财产保全非诉财产保全审查非诉保全审查裁定书
290000.00元
非诉保全审查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漳泰市监罚检字〔2024〕28号
2021年9月29日,漳州市公安局长泰分局对绿优品(福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立案侦查。2022年3月15日对该公司涉嫌违法生产的产品给予查封扣押并委托鉴定,2022年6月10日对犯罪嫌疑人依法逮捕。 2022年7月6日漳州市公安局长泰分局抄告我局:绿优品(福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CHEORLBOL男神能量饮TM复合饮品等77批次号的产品和未报备生产批次号的8款产品中违规添加男士原料R1。经司法鉴定,男士原料R1中检出N-苯基丙氧苯基卡巴地那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执法稽查局委托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组织专家对含有N-苯基丙氧苯基卡巴地那非的食品的危害性进行评估、认定,认定结果:食用添加含有N-苯基丙氧苯基卡巴地那非的食品对人体有毒副作用的风险,影响人体健康,甚至危害生命。 2022年7月8日,我局根据《漳州市公安局长泰分局抄告书》内容,对当事人直接送达漳泰市监食责召[2022]1号《责令召回不安全食品通知书》。2022年7月9日,当事人启动召回程序,2022年8月9日向我局做了召回情况说明,汇报未召回到产品。 当事人违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生产食品的行为持续时间较长,产品数量较多且未能召回,构成《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情节严重情形,我局已报请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照相关法律给予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 当事人违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生产食品的行为,持续时间较长,产品数量较多且未能召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三条“利用公司名义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严重违法行为的,吊销营业执照”规定,当事人的行为属于利用公司名义从事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严重违法行为。
-
-元
漳州市长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0-31
2
漳市监支处﹝2024﹞11号
2022年8月23日,我局收到长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移送函,称绿优品﹝福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涉嫌违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生产食品的行为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且构成《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情节严重的情形,建议立案调查。
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
0.00元
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2-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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