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贵州嘉兴煤业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7裁判文书 6行政处罚 3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生波注册资本:12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20525556639192K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贵州省毕节市纳雍县新房乡滥坝村嘉兴煤矿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1-12-23
(2021)豫01民初1331号
民间借贷纠纷
贵州永贵矿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贵州嘉兴煤业有限公司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1-12-08
(2021)豫01民初1328号
买卖合同纠纷
贵州永煤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贵州万峰矿业有限公司,杨**,贵州嘉兴煤业有限公司,姜**,宜昌兴朋贸易有限公司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1-12-02
(2021)豫01民初1329号
民间借贷纠纷案
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贵州嘉兴煤业有限公司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4
2019-09-29
(2019)黔0525民初3073号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贵州永贵电制修有限公司
贵州嘉兴煤业有限公司
纳雍县人民法院
5
2019-09-23
(2019)黔0525民初2639号
买卖合同纠纷
黔西光大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贵州嘉兴煤业有限公司
纳雍县人民法院
6
2019-09-23
(2019)黔0525民初3071号
修理合同纠纷
贵州永贵机电制修有限公司
贵州嘉兴煤业有限公司
纳雍县人民法院
7
2019-08-23
(2019)黔0525民初2639号
买卖合同纠纷
黔西光大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贵州嘉兴煤业有限公司
贵州省毕节市纳雍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11-11
2021-10-22
(2021)黔0525执2923号
买卖合同纠纷
永城煤电集团光大实业有限公司、贵州嘉兴煤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0-10-31
2020-10-21
(2020)黔0525执1119号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申请执行人黔西光大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贵州嘉兴煤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0-07-31
2020-07-25
(2020)黔0525执1088号
劳动争议
申请执行人蒋**与被执行人贵州嘉兴煤业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20-07-03
2020-06-28
(2020)黔0525执234号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洛阳新硕实业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贵州嘉兴煤业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5
2020-06-30
2020-06-28
(2020)黔0525执685号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贵州永贵机电制修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贵州嘉兴煤业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6
2016-12-20
2016-12-06
(2016)黔0525执380号
申请执行人郑州百兴机械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雍和煤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一案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矿安监黔煤执四罚〔2026〕2-34号
1.抽查1700运输石门掘进工作面监控视频发现,2026年5月11日21时35分许现场作业人员进入空顶区域架设单体液压支柱和铰接顶梁;2.未按规定测定预抽瓦斯钻孔轨迹。10303采煤工作面第三循环共计施工顺层抽采钻孔122个,钻孔深度为71—95m,按照每10个钻孔至少测定1个钻孔轨迹的要求至少要测定12个钻孔轨迹,实际煤矿仅测定7个钻孔轨迹;3.从业人员违反作业规程,违章作业。2026年5月13日入井检查时,在井底联络巷处一辆矿车掉道,现场一名从业人员违规使用钢管进行处理,未按照《车辆掉道复轨作业安全技术措施》要求使用液压复轨器、道木、手拉葫芦等工具配合处理;4.煤矿在10303综采工作面运输巷施工顺层钻孔预抽10304采面瓦斯,钻孔参数管理牌板反映负压均低于13kPa,现场抽查28#、29#钻孔,负压为10.6kPa、10.59kPa;5.主斜井架空乘人装置第63#-65#架里程段电缆遭受淋水。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五百零一条第一款之规定;6.10303运输联巷转向处于应力集中区,煤壁处锚网等已脱离煤壁,形成网兜,未加强支护;7.10401运输巷掘进工作面内安装的单轨吊固定在巷道用于永久支护的U型棚支架顶梁上。以上事实分别违反了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煤矿安全规程》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2.《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七十三条第一项;《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第四十七条第二款;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七条;《煤矿安全规程》第八条第三款;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第十五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煤矿安全规程》第五百零一条第一款;6.《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7.《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五项。
分别1.处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2.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3.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4.处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5.处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6.处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7.处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合并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壹拾捌万伍仟元整(¥185,000.00)。
240000.00元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
2026-06-09
2
黔﹝纳﹞煤监管罚﹝2026﹞11号
1.从业人员违反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业。(1)2026年3月7日早班1734北瓦斯巷单轨吊使用前,从业人员未按煤矿《单轨吊使用制度》检查轨道固定状态(现场检查时,K0+400m处单轨吊轨道与顶板连接锚杆脱落,单轨吊仍运行使用);(2)煤矿未按照《嘉兴煤矿瓦斯抽采钻孔验收管理制度》对10303综采工作面第二区域瓦斯治理单元3-36#顺层钻孔进行封堵或保持带压抽采,导致2026年3月6日16点班采煤机割穿3-36#顺层钻孔时钻孔内积聚瓦斯涌出造成10303综采工作面采煤机甲烷传感器超限报警,超限时长0分06秒,最大值1.27%;2.地面压风机房在用1#压风机压力表未定期校准,最近一次校准时间为2025年8月11日,校准有效日期为2026年2月10日;3.井底联络巷(+1700水平)4台电气设备处安设的局部接地极未使用钢管制成并埋入巷道底板;4.10303综采工作面第一部带式输送机驱动滚筒处、10304运输瓦斯巷掘进工作面第二部带式输送机驱动滚筒处未设防护栏;5.煤矿未根据《贵州嘉兴煤业有限公司纳雍县新房乡嘉兴煤矿3、4号煤层突出危险性预测敏感指标及临界值测定研究报告》将3号煤层瓦斯含量临界值7.72m³/t、煤样钻屑解析指标K1临界值0.47mL/(g·min¹/²)作为判定10303综采工作面突出危险性的主要依据;6.煤矿兼职救护队2025年第四季度未至少进行一次佩用呼吸器的单项演习训练;7.2026年3月6日16点班,10303综采工作面回采作业,当班采煤机司机徐清福未按照规定经安全培训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
对贵州嘉兴煤业有限公司处罚款人民币柒万伍仟伍佰元整(¥75,500.00)。
75500.00元
纳雍县能源局
2026-04-13
3
黔﹝纳﹞煤安罚﹝2025﹞36号
贵州嘉兴煤业有限公司涉嫌“违反规程措施作业:(1)2025年8月6日零点班,10302运输巷施工高位钻孔钻场爆破作业时,未按照《10302 运输巷施工高位抽放钻场安全技术措施》规定的装药量 23.7kg进行爆破作业(实际装药量30kg),造成10302运输巷综掘机机载甲烷传感器超限报警,最大值1.07%,时长1分02秒;(2)10302运输巷未按照《10302运输巷作业规程》要求在距迎头不大于50m位置设置全断面防尘喷雾;”等共5项违法违规案。
对贵州嘉兴煤业有限公司给予处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柒万伍仟圆整(¥75,000.00)
75000.00元
纳雍县能源局
2025-09-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