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边县熊妹烧烤店(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熊正美 | 注册资本:5万元 |
| 统一信用代码:92532523MAEE7Q6Q57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屏边苗族自治县玉屏镇玉屏社区文化路15号附54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红屏处罚〔2026〕4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5年03月21日设立登记,在屏边县玉屏镇玉屏社区文化路15号附54从事小餐饮、食品销售经营活动。2025年12月20日19时许,牛某松、沙某耀、普某河、唐某罡等4名未成年人及另外8名成年人共12人一同到屏边县熊妹烧烤店用餐,期间,未成年人牛某松自选罐装雪花啤酒2提(12罐/提)和瓶装雪花啤酒1箱(12瓶/箱),与其他未成年人一起饮用。在未成年人自选雪花啤酒并饮用的过程中,当事人未询问未成年人的年龄,也未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将上述雪花啤酒销售给未成年人牛某松,罐装雪花啤酒销售价格40元/提、瓶装雪花啤酒销售价格80元/箱,货值金额共计160元,因上述雪花啤酒未完全饮用完,事后当事人向未成年人牛某松退还未饮用的啤酒价款90元。综上,当事人上述雪花啤酒货值金额共计70元,违法所得70元。
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70元;3.罚款2000元。
2000.00元
屏边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