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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天骞质量技术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8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谢锋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20000067745584B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沙文生态科技产业园标准厂房一期A1组团12层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2-01
(2022)黔0221民初5813号
服务合同纠纷
贵州天骞质量技术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贵州正华矿业有限公司水城县化乐乡朝阳煤矿
水城县人民法院
2
2022-08-18
(2022)黔0113民初3674号
劳动争议
吴**
贵州天骞质量技术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3
2022-08-18
(2022)黔0113民初3679号
劳动争议
周**
贵州天骞质量技术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4
2022-08-18
(2022)黔0113民初3678号
劳动争议
王**
贵州天骞质量技术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5
2021-12-21
(2021)黔2322民初4689号
合同纠纷
贵州天骞质量技术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广西百能煤矿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兴仁市人民法院
6
2021-12-21
(2021)黔2322民初4681号
合同纠纷
贵州天骞质量技术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广西百能煤矿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兴仁市人民法院
7
2021-12-21
(2021)黔2322民初4681号
合同纠纷
贵州天骞质量技术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广西百能煤矿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兴仁县人民法院
8
2021-12-09
(2021)黔03民初1662号
技术合同纠纷
贵州天骞质量技术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习水县龙宝煤矿
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金卫职罚﹝2025﹞5号
2025年10月31日我单位执法人员王志和陈林宇在监督检查贵州闽安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时发现:贵州天骞质量技术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未按标准规范为该煤矿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 2025年11月4日朱大勇和陈林宇对贵州天骞质量技术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开展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的井下采样人员庭开义到金沙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金沙县卫生监督站)二楼职业卫生监督执法科进行调查: 由贵州天骞质量技术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提供的贵州闽安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采样记录表(定点)》各项采样记录显示:2025年3月9日庭开义和赵铁平从12时21分开始为贵州闽安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进行采样,于20时43分结束采样。从贵州闽安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检身记录可以看出,庭开义和赵铁平于2025年3月9日17时10分下井,当日上午18时33分出井;庭开义和赵铁平实际采样时间与入井采样记录时间不一致。贵州闽安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检身记录显示:贵州天骞质量技术检测中心有限公司采样检测人员庭开义和赵铁平入井到出井的时间累计只有73分钟。按照贵州天骞质量技术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提供《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采样记录表(定点)》显示,该公司井下粉尘采样点位一共50个。根据《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159-2004)中第11.2.1.2条规定:“用短时间采样方法的采样:选定有代表性的、空气中有害物质浓度最高的工作地点作为重点采样点;将空气收集器的进气口尽量安装在劳动者工作时的呼吸带;在空气中有害物质不同浓度的时段分别进行采样;并记录每个时段劳动者的工作时间;每次采样时间一般为15min;空气中有害物质8小时时间加权平均浓度按式(7)计算”。按照标准50个粉尘应为750分钟,但实际下井时间只有73分钟。 经过询问贵州天骞质量技术检测中心有限公司采样人员庭开义得知,2025年3月9日下午大概16点过(具体时间不清楚了)入井的,但是入井前都签了名字,出井时间大概是在当日19点。实际出入井口的时间与贵州闽安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检身记录是一致的。当时庭开义和赵铁平在煤矿的工作人员李勇的陪同下进行下井采样检测的,当日庭开义和赵铁平下井采样检测都是带了4台粉尘采样器,1台噪声采样器,1台温湿度计,1台空盒气压表和3台大气采样器。4台粉尘采样器中,其中2台次采集总粉尘,另外2台采集呼尘,当时去了4个工作面,因为有一个工作面生产不正常,所以就只对井下的3个工作面进行采样。2025年3月22日和2025年3月23日庭开义和赵铁平在煤矿工作人员杨笑岗的陪同下进行下井采样检测的,入井时间都是在中午11点左右 (具体时间不清楚了)入井的,出井时间大概是在当日13点,但是入井前都签了名字,实际出入井口的时间与贵州闽安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检身记录是一致的,当日庭开义和赵铁平下井采样检测带了4台粉尘采样器,1台噪声采样器,1台温湿度计,1台空盒气压表和3台大气采样器。4台粉尘采样器中,其中2台次采集总粉尘,另外2台采集呼尘,当时去了4个工作面,因为有一个工作面生产不正常,所以就只对井下的3个工作面进行采样。 执法人员朱大勇和陈林宇再次询问贵州天骞质量技术检测中心有限公司采样人员庭开义在2025年3月23日之后,一直到贵州天骞质量技术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出具《贵州闽安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金沙县安洛乡闽安煤矿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编号:TQ-ZM-2025-012-[现003])之前,是否再次为贵州闽安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做过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庭开义说没有再次为该公司做过检测的采样了(在2025年3月23日之后至出具该报告之前)。 根据贵州天骞质量技术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提供2025年3月9日的贵州闽安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定点采样记录》显示,从第8号样品到第31号样品的采样时间段(12点21分至15点39分)是庭开义和赵铁平井下工作的,但是根据贵州闽安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入井来看,这个时间段庭开义和赵铁平已经出井。后通过询问贵州天骞质量技术检测中心有限公司采样人员庭开义得知,当时庭开义和赵铁平的确已经出井了。对于《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定点采样记录》显示的从第8号样品到第31号样品的采样时间段(12点21分至15点39分)下井,这个采样时间是庭开义和赵铁平根据当日实际入井时间推算而来。另外两天采样时间也是相同情况2025年3月22日和2025年3月23日各项采样记录的采样时间均存在与实际采样时间不符,实际采样时间均未达到《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159-2004)中第11.2.1.2条规定的时间。 按照贵州天骞质量技术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提供的《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采样记录表(定点)》显示,该公司井下粉尘采样点位一共50个。根据《工作场
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壹仟圆整(¥21000.00元)的行政处罚
21000.00元
金沙县卫生健康局
2026-01-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