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德盈众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孙玉彬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220106MA1735TL17 | 所属地区:吉林省 |
| 企业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基隆路万嘉花园B31栋104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长宽)行处罚决﹝2025﹞0915号
当事人未按照规定的时间运输建筑垃圾的行为,违反了《长春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七款,依据《长春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第五款和《长春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阶次对照表及基准》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当事人未按照规定的时间运输建筑垃圾的行为,违反了《长春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七款“从事建设工程垃圾运输的单位在运输建设工程垃圾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七)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城市管理部门规定的路线、时间和要求运输。”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如实陈述违法行为,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依据《长春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第五款“未按照规定的路线、时间和要求运输建筑垃圾的,对每车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和《长春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阶次对照表及基准》的规定。本机关决定给予:责令立即按照准运时间行驶,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1000.00元
长春市宽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5-11-04
2
吉长交罚﹝2024﹞220100010011号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责令道路运输企业停业整顿3日
-元
长春市交通运输局
2024-02-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