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武清区宜家汇便利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瑞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20222MA06KR3B4Q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市武清区黄庄街泉雍路亚泰澜公馆底商115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10-13
侵害商标权纠纷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武市监下罚〔2024〕43号
经查,天津市武清区宜家汇便利店已取得《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举报人于2024年3月1号在天津市武清区宜家汇便利店购买的“利达自发小麦粉”生产日期2023年8月30日,规格:净含量2.5kg,保质期:6个月,保质期截止日期应为2024年2月29日,购买时已超过保质期。当事人于2023年10月24日从天津市谷丰商贸有限公司处购进的共购进了1箱上述“利达自发小麦粉”,1箱中有6袋,购进后拆分成袋摆放在店内货架售卖,进货价为100元/1箱(合计16.67元/袋),售价25元/袋,当事人在涉案商品超过保质期后销售了2袋,2024年3月3日当事人员工自行理货时发现有1袋过期的利达自发小麦粉,于是当事人将其退货。综上,本案货值金额为50元(2袋×25元/袋),违法所得16.66元(2袋×(25-16.67)元/袋)。当事人的行为满足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构成要件。
1、没收违法所得16.66元;2、罚款1000元。
1000.00元
天津市武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6-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