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桃山区三信玻璃加工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蒋彩梅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0900MACWEJR40Y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桃山区桃南街万宝河镇荷兰工业园区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七市监处罚〔2025〕286号
2024年6月26日七台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接到举报线索:七台河市桃山区三信玻璃加工部未取得3C强制认证证书,伪造3C强制认证标志,从事生产经营。当日,执法人员到七台河市桃山区三信玻璃加工部进行执法检查,现场发现该加工部库房内存有建筑钢化玻璃、建筑中空玻璃、建筑夹层玻璃三种玻璃产品,且部分玻璃上加贴有3C强制认证标志,因当事人未能提供该加工部获取的3C强制认证证书和玻璃产品检测合格报告,执法人员现场对当事人生产的建筑钢化玻璃和存储的建筑中空玻璃、建筑夹层玻璃和相关涉案物品采取了“查封”的行政强制措施。于2024年6月26日予以立案调查。
经查,七台河市桃山区三信玻璃加工部(以下简称"三信玻璃")成立于2023年9月8日。据当事人陈述,该加工部在2023年度处于生产设备调试阶段,未开展实质性生产经营活动。受东北地区气候因素影响,其正常生产周期为每年5月1日至10月31日。2024年5月1日起,三信玻璃陆续接到客户产品定单进行试生产运营,受设备和技术等因素影响此期间的建筑钢化玻璃定单都转交给哈尔滨晶瑞达安全玻璃有限公司进行生产,三信玻璃从中挣取差价。
实际该加工部仅于2024年6月20日生产了一批建筑钢化玻璃。生产过程中,按照客户要求对其钢化玻璃上加注了3C认证标志。
因使用老旧钢炉设备且生产工艺尚不成熟,生产期间钢炉突发故障导致停产。此后,该加工部又将全部客户订单委托给哈尔滨晶瑞达安全玻璃有限公司进行生产加工。
2024年7月31日,我局依法对三信玻璃生产的钢化玻璃进行抽样,并委托中国建材认证集团秦皇岛有限公司开展专业检测。2024年8月6日收到的检测报告显示,送检样品的"碎片状态"项目不符合GB15763.2-2005《建筑用安全玻璃 第2部分:钢化玻璃》国家标准要求。
为进一步核实委托生产情况,我局于2024年12月24日和2025年6月19向哈尔滨市香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协助调查函,请求核实三信玻璃委托哈尔滨晶瑞达安全玻璃有限公司生产建筑钢化玻璃的交易金额(共计570,677元)。2025年1月9日和2025年7月22日,香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复函确认哈尔滨晶瑞达安全玻璃有限公司取得建筑钢化玻璃强制认证,该交易属实,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经深入调查核实,当事人存在伪造3C认证标志的违法行为,其违规生产并加注伪造3C认证标志的钢化玻璃未出厂销售,无违法所得,货值金额共计3809元。
我局于2024年6月28日对当事人下达了行政告诫书,要求当事人主动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当事人于2024年9月4日取得了《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1、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七十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三条,《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六条并参照《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清单》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
1、立即停止生产不合格钢化玻璃;
2、立即停止伪造3C认证标志的玻璃;
3、立即停止无证生产钢化玻璃;
4、没收货值金额3809元伪造3C认证标识的钢化玻璃
0.00元
-
2025-09-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