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河口市雄雅零售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宝营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0682MACY3A1L13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襄阳市老河口市张集镇大房营村5组56号(住所申报)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老河口市监处罚〔2026〕47号
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和采购食品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和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和采购食品时未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的事实。...[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之规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1、调味面制品(老妈牛肉味-素食)(1袋),2、迷你小面包(1袋)现场称重35.6克);2、罚款3000元人民币。
当事人采购食品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的违法行为,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三)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三)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或者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予以警告。
综上所述,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本局决定对当事人合并处罚如下:
1、警告;
2、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调味面制品(老妈牛肉味-素食)(1袋),2、迷你小面包(1袋)现场称重35.6克));
3、罚款3000元人民币。
3000.00元
老河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3-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