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川县中心大药房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恒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50323MA5L5HLF5L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桂林市灵川县灵北路影业大厦3幢5、6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灵市监处罚〔2023〕60号
灵川县中心大药房于2023年1月15日从桂林六合路中药材批发市场购进“法半夏”1500克,购进价格是50元/斤。当事人自述上述药品未进行销售,自己试吃了一部分,剩下1207.1克(其中一袋重120.6g的包装标示生产企业:甘肃九州天润中药产业有限公司,生产地址:甘肃省定西市岷县岷阳镇南川中药材加工园区,批号:G04221026;另两袋(一袋重532.5g,一袋重554g)的包装信息相同,生产企业:成都兴沣瑞中药饮片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成都-阿坝工业集中发展区金乐路26号浩旺机电新材料产业园B-8栋,药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川20160418)。该药店采购上述药品时未对供货商的证照等资质材料进行索取、核实及未索取合法购进票据。经立案调查,认定该药店涉嫌从不具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
1.没收违法购进的中药饮片“法半夏”1207.1克;
2.处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灵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7-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