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西区迎辉副食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姜仰辉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20103MA06GJ8G3P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86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西市监处罚〔2023〕950号
当事人于2023年4月13从天津市西青区鹏扬粮油商行购进利达自发小麦粉1箱(6袋/箱),进货金额97元/箱,上述商品生产日期为2023年1月14日,保质期为六个月,保质期至2023年7月13日。当事人于2022年10月3日从天津市西青区鹏扬粮油商行购进喜满堂土蜂蜜2瓶,进货金额44元,销售价格25元/瓶,上述商品生产日期为2022年1月1日,保质期为十八个月,保质期至2023年6月30日。执法人员2023年10月11日对当事人经营场所现场检查时,上述两种商品正在店里货架上销售,利达自发小麦粉销售价格18元/袋,喜满堂土蜂蜜销售价格25元/瓶。在超过产品的保质期后,当事人对外售出利达自发小麦粉1袋。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满足销售超过保质期预包装食品的构成要件,货值金额61元,违法所得18元。
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决定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18元;2.没收超过保质期的利达自发小麦粉1袋、喜满堂土蜂蜜1瓶;3.罚款1000元。
1000.00元
天津市河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