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东湖加油站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周丹峰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683681652409C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嵊州市甘霖镇东湖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嵊州应急罚决〔2026〕第000001号
2025年12月31日,嵊州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对嵊州市东湖加油站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单位一名从业人员上岗时未穿防静电工作鞋,违反了《加油站作业安全规范》(AQ 3010-2022)中第4.2条,“作业区人员上岗时应穿防静电工作服、防静电工作鞋。不应在作业区穿脱及拍打衣服、帽子或类似物”的规定。经调查核实,发现系该单位未为该名从业人员提供符合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五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五项,并参照《浙江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细则》第四十六条,[处罚档次]一档、[裁量幅度]一档,应当予以行政处罚。
1、处以罚款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00)
8000.00元
嵊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6-01-21
2
绍税二稽罚﹝2023﹞84号
违法事实:在账簿上不列或少列收入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决定:罚款985553.04元
罚款985553.04元
985553.04元
绍兴市税务局
2023-12-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