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宝泰医药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鞠金龙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230604MA7CJTM709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银浪大街华丰路2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庆市监处罚〔2026〕145号
1、涉案产品粉末给药器,注册证号为黔南械备20240012,批号为20250601,生产企业为贵州小苗仙药业有限公司。当事人于2025年7月9日从广州康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购进上述产品,购进数量10盒。上述涉案产品均已销售,销售价格16元/盒。
2、当事人经营场所未见涉案产品实物,都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复函显示在生产企业未见涉案产品实物。举报人购买1盒涉案产品已拆封,提供了已拆封打开的产品内部图片,不能确定该图片是当事人销售的涉案产品。综上,现有证据不能认定当事人实施了经营不符合备案产品技术要求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当事人涉嫌经营不符合备案产品技术要求医疗器械的违法事实不成立。
3、举报人提供的产品外包装图片中,产品标签显示的产品名称、产品批号、注册证号、生产厂家与当事人销售的涉案产品信息一致。产品标签显示的【预期用途】内容为“用于皮肤涂抹清爽”;都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复函显示涉案产品标签中的【预期用途】表述为“用于皮肤涂抹清爽”。涉案产品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中【预期用途】内容为“用于对患者体表和自然腔道局部给药。不用于皮下给药和静脉给药。不包括阴道给药器。”。涉案产品的标签内容与备案信息不一致。
综上,当事人实施了未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和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医疗器械的行为,货值金额160元,违法所得160元。
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160.00元;3、罚款2000.00元;合计罚没款2160.00元。
2000.00元
-
2026-03-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