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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市伊穆佳原食品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马文胜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22901MA73Q8YY0W所属地区:甘肃省
企业地址:甘肃省临夏州临夏市刘临路富临市场南一楼AB区17至21号16至19号商铺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临州)市监罚﹝2025﹞食生5号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构成了委托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鸡味调味料的违法事实
1、没收不合格产品200g/袋鸡味调味料410袋,没收400g/袋鸡味调味料234袋,合计644袋;2、没收违法所得1097元;3、罚款:20000元;合计罚没款:21097元。
20000.00元
临夏回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04
2
(临)市监罚〔2025〕食生5号
经调查2024年1月1日起临夏市伊穆佳原食品有限公司委托兰州星月调味品有限公司为其生产2种规格鸡味调味料,分别为200g、400g /袋,并签订了《委托书》。现已查实,1、共生产规格为200g/袋调味料10箱,每箱50袋,共500袋,生产日期2024年10月3日,每袋单价1.9元,货值950元,销售130袋,违法所得247元, 2025年7月22日召回40袋。该批产品标签中委托方临夏市伊穆佳原食品有限公司、被委托方兰州星月调味品有限公司标注颠倒,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第四项的规定对现场发现的370袋鸡味调味料依法实施扣押行政强制措施。2、共生产规格为400g/袋鸡味调味料10箱,每箱25袋,共250袋,生产日期2024年10月3日,每袋单价3.4元,货值850元,销售10箱,违法所得850元,2025年7月22日召回9箱零9袋,合计234袋。以上2中规格鸡味调味料合计货值1800元,违法所得1097元,合计召回274袋。3、7月22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第四项对召回的274袋鸡味调味料依法实施行政强制扣押措施,并下达了《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及《财务清单》。当事人对委托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及标签不符合规定鸡味调味料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现已调查终结。
对临夏市伊穆佳原食品有限公司进行了: 1.罚款:金额20000元; 2.没收违法所得:金额1097元;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贰项,罚没款合计21097元,大写贰万壹仟零玖拾柒元整。
20000.00元
临夏回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