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尔古纳市拉布大林家乐购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仁香 | 注册资本:0.002万元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2150784MA0NRC956L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额尔古纳市哈撒尔路古纳经典小区1号楼下104号门市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额尔古纳市监食流处罚〔2025〕2号
1、玛俪娅全麦果仁列巴俄罗斯风味面包外包装标注配料部分的食品添加剂含脱氢乙酸钠,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 -2024)规定,脱氢乙酸及其钠盐在面包、糕点等中不得使用。该面包是2025年6月18日从满洲里市巧杰俄品总汇购进的。外包装标注配料部分的食品添加剂含脱氢乙酸钠,共购进40袋,一共200元,销售价格每袋7.5元,销售了31袋,现在库存有9袋,当事人提供了进货查验相关材料,货值金额为300元,违法所得为232.5元,在调查期间未发生食用该食品的食品安全事故。
2、乳味粉是2025年6月23日从满洲里市巧杰俄品总汇购进的,购进1箱(每箱15袋),购进价格每箱320元,销售价格每袋29元。销售了13袋,库存2袋。索取了供货方资质材料和进货票据。货值金额为435元,违法所得为377元。供货方给当事人提供了该食品外包装的中文标签和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的复印件,显示原产国为俄罗斯,与产品实际加贴的中文标签不符。在调查期间未发生食用该食品的食品安全事故。
3、外包装无中文标签的酒类产品:阿拉赞河谷半甜葡萄酒是2022年6月16日从满洲里市大山苏俄食品商行购进的,购进1箱(每箱6瓶),每箱620元,销售价每瓶138元。斯大林穆库拉扎尼半甜葡萄酒是2024年6月23日从满洲里市巧杰俄品总汇购进。购进1箱(6瓶),每箱200元,销售价每瓶88元。这4瓶白酒是2种,根据条形码,一种为布列斯特皇家泉水地伏特加(条形码尾数为2005),库存2瓶,是2024年6月23日从满洲里市巧杰俄品总汇购进的,购进1箱(每箱20瓶,500毫升),每箱300元,销售价每瓶38元,另一种为拉达米尔牌恰尔卡风味伏特加(条形码尾数为4686),是2022年6月16日从满洲里市大山苏俄食品商行购进的,购进1箱(每箱12瓶,500毫升)每箱180元,库存2瓶,销售价每瓶48元。索取了进货票据和供货方资质。以上酒类货值金额为:398元,因无法确定销售的产品是否也无中文标签,违法所得无法确定。在调查期间未发生食用该食品的食品安全事故。
另查明,当事人在我执法人员检查后,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当天即对上述3类食品进行了召回,在超市外墙显著位置张贴了《召回公告》,目前没有产品召回,危害后果轻微。
1、当事人经营配料表标明含有脱氢乙酸钠的面包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四)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规定,构成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违法行为。
2、当事人经营乳味粉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生产经营者对其提供的标签、说明书的内容负责”的规定,构成经营标签标注虚假内容的食品违法行为。
3、当事人经营外包装无中文标签的红酒和白酒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条“进口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有中文标签;依法应当有说明书的,还应当有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本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并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预包装食品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条规定的,不得进口”的规定,构成经营无中文标签进口食品的违法行为。
10000.00元
额尔古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8-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