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县恒品茶馆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吴玉英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50821MA5P9WR318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平南县平南街道碧湖小区14、15、16、17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平市监处罚〔2025〕245号
经查,本案当事人于2020年01月16日注册了《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从2025年4月16日开始,在平南街道上的烟摊购进了真龙(海韵)、真龙(起源)2个品牌共计40包的烟草制品,在未依法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放在位于平南县平南街道碧湖小区14、15、16、17号的经营场所内进行销售。截止2025年4月27日,当事人共购进真龙(海韵)、真龙(起源)2个品牌共计40包价值1460.00元(按进货价计算)的烟草制品进行对外销售,销售了真龙(海韵)、真龙(起源)2个品牌共7包的烟草制品,获得销货款200.00元,获利7.00元,余下真龙(海韵)、真龙(起源)2个品牌共33包按进货价计算共1267.00元的烟草制品未售出。我局认定当事人从事烟草制品零售经营违法经营总额为1467.00元,违法所得为7.00元。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7.00元;
2、处以违法经营总额1467.00元25%的罚款,即罚款人民币366.75元。
以上1、2项罚没款合计人民币373.75元,上缴国库。
366.75元
平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6-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