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盟蒙沁园肉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慧波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52500341323393J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杭办工业园区海河路东5路西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1-28
(2025)浙0108民初15223号
服务合同纠纷
杭州君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芦**,锡林郭勒盟蒙沁园肉业有限公司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
2024-09-26
(2024)内2502民初4932号
买卖合同纠纷
锡林郭勒盟蒙沁园肉业有限公司
东胜区娜日苏牧场特产专营店
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锡市监处罚﹝2025﹞6号
你公司在京东平台发布含有虚假内容的广告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一)商品或者服务不存在的;(二)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三)使用虚构、伪造或者无法验证的科研成果、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信息作证明材料的;(四)虚构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效果的;(五)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其他情形。
12090.44元
锡林郭勒盟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4-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