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谋县美丽妆颜旗舰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海菊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32328MACUPGTF3E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元谋县元马镇马街社区居民委员会马街北路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元市监处罚〔2024〕102号
2024年2月20日,本局组织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调查,查获当事人未执行并建立化妆品进货验收记录台账,执法人员向当事人下达了《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于2024年3月20日前改正。2024年5月6日本局组织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暨化妆品领域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发现当事人未完全改正违法行为,随机抽取经营的两种化妆品“一清堂清滢平衡水(CC25.03)”和“一清堂玉润精萃水(C004.02)”的进货查验记录不规范、不完整。上述两种化妆品购、销、存情况如下:
1.当事人于2024年4月4日从云南贝启化妆品有限公司购进一清堂清滢平衡水300瓶(外包装标签标示:备案人/生产企业:兰树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阜溪街道环城北路677号(莫干山国家高新区),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浙妆20210032,产品执行标准编号:浙G妆网备字2022025052,生产批号:CC25.03,限期使用日期:2026/03/27),购进价格为119元/瓶,销售价格为238元/瓶,已销售150瓶,库存150瓶。
2.当事人于2024年4月4日从云南贝启化妆品有限公司购进一清堂玉润精萃水100瓶(外包装标签标示:备案人/生产企业:兰树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阜溪街道环城北路677号(莫干山国家高新区)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浙妆20210032,产品执行标准编号:浙G妆网备字2022025050,生产批号:C004.02,限期使用日期:2026/04/10),购进价格为119元/瓶,销售价格为238元/瓶,销售了80瓶,库存20瓶。
经进一步调查发现,当事人开业时未制定《化妆品经营质量管理制度》,也未建立化妆品经营使用进货查验记录台账,2024年2月20日我局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后,当事人建立了《化妆品经营质量管理制度》,记录了自2023年9月至2024年3月期间购进化妆品的部分记录,但2024年4月后购进的化妆品进货查验记录不规范、不完整,只记录了化妆品产品名称、注册证号(或备案证号)、产品批号、使用期限、生产企业、净含量这几项,购进时间、购进数量、供货者名称、供货者地址及联系方式、查验日期、查验结论、查验人均未填写,且注册证号(或备案证号)一栏填写错误。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第(二)项“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产品销售记录制度;”的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经营化妆品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的违法行为,并作如下处罚:
1.给予警告;
2.处以罚款1000元。
1000.00元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6-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