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湖北森垚建设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0+裁判文书 10+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肖刚注册资本:10058.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429004060684977N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仙桃市小南社区居委会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3-05
(2026)赣1104民初483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江西省上饶市广信区人民法院
2
2026-02-26
(2026)赣1104民初588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江西省上饶市广信区人民法院
3
2026-02-02
(2026)赣1104民初483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江西省上饶市广信区人民法院
4
2026-02-02
(2026)赣1104民初588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江西省上饶市广信区人民法院
5
2026-01-30
(2026)赣1104民初588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江西省上饶市广信区人民法院
6
2025-01-09
(2024)赣1104民初6539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饶市恒泰建材有限公司
江西峰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湖北森垚建设有限公司,王**,洪**
江西省上饶市广信区人民法院
7
2024-12-17
(2024)赣1104民初6539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饶市恒泰建材有限公司
湖北森垚建设有限公司,洪**,江西峰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江西省上饶市广信区人民法院
8
2024-12-16
(2024)赣1104民初6539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饶市恒泰建材有限公司
洪**,江西峰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湖北森垚建设有限公司
江西省上饶市广信区人民法院
9
2024-11-29
(2024)赣1104民初6455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江西彩诚电商产业园有限公司
湖北森垚建设有限公司
江西省上饶市广信区人民法院
10
2024-09-10
(2024)鄂0192民初4886号
买卖合同纠纷
湖北鲁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湖北森垚建设有限公司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1-27
2023-02-27
(2023)鄂1224民初310号
买卖合同纠纷
通山福鑫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与湖北森垚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2-10-18
2021-11-04
(2021)赣11民终1971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江西彩诚电商产业园有限公司、湖北森垚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3
2022-01-06
2021-07-15
(2021)赣11民辖终72号
追偿权纠纷
桑**、湖北森垚建设有限公司等追偿权纠纷民事管辖上诉管辖裁定书
管辖案件
4
2022-01-06
2021-12-02
(2021)鄂96民终1323号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杜**、湖北森垚建设有限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65220.00元
民事案件
5
2021-12-27
2021-12-10
(2021)鄂9004执3372号
其他案由
杜**、被执行人湖北森垚建设有限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执行案件
6
2021-12-01
2021-07-07
(2021)赣1104民初1787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湖北森垚建设有限公司、江西彩诚电商产业园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712760.00元
民事案件
7
2021-11-19
2021-06-16
(2021)鄂9004民初2032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刘**、蒋**等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20-12-01
2020-11-11
(2020)鄂9004执1228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湖北森垚建设有限公司与仙桃市沙咀城市综合开发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9
2020-11-10
2020-09-16
(2020)赣1121民初1862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余**与桑**、江西峰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24660.00元
民事案件
10
2020-09-16
2020-07-22
(2020)赣1121民初1940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饶市永利建材有限公司、湖北森垚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564022.5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仙桃市监处罚〔2026〕57号
经查,2022年10月,仙桃市郭河镇政府拟将郭河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郭河高标农田项目”)在仙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2022年11月,陈光辉(另案处理)获悉该项目信息后找到当事人,表示自己注册经营的湖北博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不具备水利水电相关资质,希望当事人将其公司营业执照借给他参与该项目投标,作为预中标公司。同时,双方口头约定前期投标过程中投入的费用由陈光辉承担,如该项目能够中标,陈光辉承诺按项目工程款的1%-1.5%支付当事人管理费。之后,当事人根据陈光辉的要求在仙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报名后并按照陈光辉给定的该项目工程投标价格正常制作标书,参与投标并成功中标。2022年12月20日,当事人与仙桃市郭河镇人民政府签订《建筑施工合同》,具体内容为:“工程名称:2022年仙桃市郭河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地点:仙桃市郭河镇;发包人:仙桃市郭河镇人民政府;承包人:湖北森垚建设有限公司;合同价款:12195491.12元;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22年12月22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3年7月12日。”。上述工程由陈光辉按约定时间开工并由其负责组织人员施工。2024年1月8日,仙桃市郭河镇人民政府完成对郭河高标农田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经决算审计单位审核,付给施工单位湖北森垚建设有限公司累计工程造价款11670958.62元,截至2025年4月2日拨付完毕。 另查,当事人收到工程造价款后,根据陈光辉指定项目财务对接人陈玉提供的相关财务资料(申请拨款)对上述工程相关公司和个人进行结款,分别:1.当事人受陈光辉委托在“2022年仙桃市郭河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过程中与22家企业共签订35份采购/劳务/租赁合同,合同金额合计为10666393.02元。截至目前为止,当事人已实际支付给22家相关企业共计9800276.44元(与对应32份合同价款汇总额9800493.02元相比,当事人实际少支付216.58元,系对湖北永鸿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少支付25元、对湖北迈为装饰有限公司少支付190.5元、对仙桃市恒雅物资有限公司少支付0.6元、对仙桃市艳艳五金建材经营部少支付0.48元);2.在“2022年仙桃市郭河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过程中支付给陈洋40000元(为前期招投标相关代理费垫付款),缴纳税款788893元,付质保金(甲方指定的湖北省非税收入代缴户)175000元。综上,当事人实际支付共计10804169.44元,与上述工程造价款11670958.62元差额为866789.18元,其中672.6元为合同金额与审计核算调整范围,216.58元为实际支付差额,865900元为剩余3份待支付合同金额(仙桃市至高机械租赁部506000元、仙桃市艳艳五金建材经营部94250元、仙桃市远道商贸有限公司265650元)。 ...[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三款“市场主体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由登记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吊销营业执照。”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之规定,本局决定给予当事人如下行政处罚:1.责令停止当事人的违法行为。2.罚款90000元,上缴国库。
90000.00元
仙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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