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檀溪置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吴书明 | 注册资本:58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727790999639D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磐安县新城区药城路88号28幢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1-26
(2025)浙0727民初2976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蒋**
磐安檀溪置业有限公司,马**
磐安县人民法院
2
2026-01-08
(2025)浙0727民初1226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磐安檀溪置业有限公司
洪**
磐安县人民法院
3
2026-01-08
(2025)浙0727民初2382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磐安檀溪置业有限公司
杜*
磐安县人民法院
4
2026-01-08
(2025)浙0727民初2380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磐安檀溪置业有限公司
张**
磐安县人民法院
5
2026-01-08
(2025)浙0727民初2357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磐安檀溪置业有限公司
陈**
磐安县人民法院
6
2026-01-08
(2025)浙0727民初2354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磐安檀溪置业有限公司
陈**
磐安县人民法院
7
2025-12-25
(2025)浙0727民初2379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卢**
磐安檀溪置业有限公司
磐安县人民法院
8
2025-12-23
(2025)浙0727民初2357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磐安檀溪置业有限公司
陈**
磐安县人民法院
9
2025-12-23
(2025)浙0727民初2382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磐安檀溪置业有限公司
杜*
磐安县人民法院
10
2025-12-23
(2025)浙0727民初2354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磐安檀溪置业有限公司
陈**
磐安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1-23
2024-01-19
(2024)浙0727执异1号
执行异议之诉
沈**、浙江创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null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3-05-16
2021-12-13
(2021)浙0727民初1535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磐安檀溪置业有限公司、陈**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3-04-22
2021-06-01
(2021)浙0727民初735号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磐安檀溪置业有限公司、张*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3-03-07
2022-07-06
(2022)浙0727民初909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磐安檀溪置业有限公司、吕**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8406.00元
民事案件
5
2022-04-16
2021-11-11
(2021)浙0726执2428号
借款合同纠纷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浦江支行、浙江创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6
2022-01-29
2021-12-10
(2021)浙0727民初1723号
租赁合同纠纷
磐安檀溪置业有限公司、谭**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21-03-02
2020-12-28
(2020)浙07民终4690号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磐安檀溪置业有限公司、陈**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21-03-02
2020-12-28
(2020)浙07民终4689号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磐安檀溪置业有限公司、陈**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20-12-25
2020-11-06
(2020)浙0727执548号之二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葛**、陈**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10
2020-12-25
2020-11-06
(2020)浙0727执547号之一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杨**、磐安檀溪置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磐消行罚决字﹝2025﹞第000012号
2025年08月21日,磐安县消防救援大队发现当事人由磐安檀溪置业有限公司管理的浙八味特产市场交易大厅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行为,属于较轻违法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给予磐安檀溪置业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执行方式:限你(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纳罚款(缴款方式:扫描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的浙江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二维码直接缴款,或者将罚款交至磐安县恒业信用社,账户名:磐安县财政局非税收入结算户)。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的数额。
给予磐安檀溪置业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5000.00元
磐安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5-09-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