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扎兰屯市康喜健康咨询店(个体工商户)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刘祥注册资本:2万元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2150783MAELP2TLX7所属地区:内蒙古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扎兰屯市兴华街道爱国居兴华综合楼东数第6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扎市监城北处罚〔2025〕17号
经查:当事人经营者刘祥2025年6月5日,租赁扎兰屯市兴华街道爱国居兴华综合楼东数第6户为经营场所,向扎兰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登记注册开办经营“扎兰屯市康喜健康咨询店”。2025年6月3日当事人以每台1650元的价格从武汉康喜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购进11台“康喜”KX-001A型高能健康仪。 2025年7月21日我局执法人员与兴华派出所民警在“扎兰屯市康喜健康咨询店”现场检查时,发现在当事人经营场所二楼聚集约近30名老年人正在免费体验“康喜”KX-001A型高能健康仪,现场发现当事人使用白色宣传板,上书写“9000V生物电、净血”文字,宣称“康喜”KX-001A型高能健康仪输出9000V生物电长时间使用能够净血。执法人员现场询问多名正在体验使用“康喜”KX-001A型高能健康仪的顾客,多名顾客称经营者在宣传时称“康喜”KX-001A型高能健康仪具有净化血液的功效,当事人使用医疗用语推销不具备治疗功效的电子产品已构成使用医疗用语推销商品的违法行为。 经询问,当事人采用发放传单、免费赠送第一次到店体验人员第一类医疗器械“杨工坊”虎骨拔毒贴的方式聚集顾客,免费体验“康喜”KX-001A型高能健康仪,并以现场宣讲的方式宣传其产品。当事人在顾客体验“康喜”KX-001A型高能健康仪时,向顾客宣传上述高能健康仪能够治疗痔疮,长时间使用能够净化血液。经执法人员调查及查阅“康喜”KX-001A型高能健康仪《使用说明书》该产品只是普通电子商品,没有任何治疗功能;当事人发放的传单不存在使用医疗用语宣传该产品的情况。 当事人向执法人员提供“康喜”KX-001A型高能健康仪,生产厂家“武汉康喜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检验报告》及购进票据,提供免费赠送的第一类医疗器械“杨工坊”虎骨拔毒贴供货方江西德健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生产厂家江西杨百年药业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检测报告》及进货票据,证明其推销、赠送的商品、医疗器械来源合法,检验合格。 至查获时止,上述产品尚未销售,当事人通过发放传单、免费赠送礼品以及免费体验的方式聚集顾客,以现场宣传的方式推销商品,在现场宣讲过程中当事人使用医疗用语推销该产品,故违法广告费用无法计算。
1.罚款:15,000.00元。
15000.00元
扎兰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8-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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