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吉林云卿尚商贸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经营异常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陈德清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20981MAC27A946K所属地区:吉林省
企业地址:松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建业路219号创业中心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东市监处罚〔2026〕126号
经查,当事人于抖音平台开设网店“蔻辰云卿尚美妆坊”,并使用该网店委托抖音主播直播销售“鲑鱼鼻软骨米糠油固体饮料”、“牛弹性蛋白鲑鱼鼻软骨鳕鱼胶原三肽固体饮料”,主播销售时宣传上述产品能“变年轻、变紧”,但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产品宣传的相关依据。直播活动中主播宣传内容由当事人发布,举报内容与直播事实一致。当事人在普通食品广告宣传中没有事实依据发布引人误解的内容,误导消费者产品具有额外功效。依据直播运营合作协议,每场直播单个商品宣传费用为150元,涉举报两种产品宣传费用共计300元。 另当事人于抖音平台开设网店“苏莎官方旗舰店”,上架销售“苹果柑橘果粉压片糖果”及“桑叶余甘子金顶侧耳固体饮料”两款产品,并在产品主图页面分别宣传“多种利好加持 找回理想数字”、“阻隔糖化 拒绝焦黄脸”内容,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产品宣传的相关依据。当事人在普通食品广告宣传中没有事实依据发布引人误解的内容,误导消费者产品具有额外功效。案涉产品页面广告由当事人委托他人制作,依据广告图片制作合作协议,上述两款产品宣传用图制作费用为50元/张,数量2张,制作费用合计100元。 经本局工作人员普法教育,当事人积极整改,主动修改主播产品介绍和涉案产品页面宣传内容。本局已责令当事人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
综上所述,当事人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江苏省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第八条第(二)项之规定,已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案涉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罚款1200元。
1200.00元
东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11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6-07-23
企业未按规定公示年报
松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