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普安堂药品有限公司新和普安堂大药房二分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姜建美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2925MA7822EG39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新和县新和镇团结社区改革路53号商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新和市监罚字(2024)116号
未按照医疗器械包装标识贮存医疗器械行为
罚款2000
2000.00元
新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0-10
2
新和市监药处(2024)116号
经查明,当事人涉嫌未按照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标示要求贮存医疗器械,当事人称(1)继之堂医用退热贴,是从金元宇飞商贸有限公司购进的,当时购进了20盒,购进单价是4元/盒,销售价格是12元/盒,销售了8盒,剩余12盒;(2)雪莲换骨膏,是从金元宇飞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赠送的,当时赠送了10盒,销售价格8元/盒,销售了0盒,剩余10盒。有相应的票据和检验报告。根据当事人提供的票据计算货值金额为:20盒×12元+10盒×8元=320元。
罚款2000元(贰仟元整)
2000.00元
新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9-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