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冈县勤福刘氏口腔门诊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赵亚梅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1223MA7J907W2Q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青冈县二号楼一层18-22门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青市监处罚〔2026〕83号
2026年04月05日,接到匿名举报,我局执法人员于2026年4月9日对位于青冈县二号楼一层18-22门的青冈县勤福刘氏口腔门诊部执法检查:在对该门诊部进门右侧第一诊室检查时查见正在使用的过期医疗器械中皓康牌咬合纸一盒,规格直条型300张/盒;生产日期:20210620;生产批号:20210620使用期限:两年;生产企业:石家庄中皓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注册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晋州市总十撞针东台村;生产备案编号:冀石械备20200221号;产品技术要求编号:冀石械备20200221号。执法人员当场对对青冈县勤福刘氏口腔门诊部进屋右侧第一诊室使用的超过有效期医疗器械报请局领导后依法对超过有效期的医疗器械采取扣押,同时制作并下达了青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强制措施决定书(文书号:青市监强制【2026】040901号)财务清单编号:20260409001号。同日,经初步审查,当事人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经局领导审批,予以立案。
经查,1、青冈县勤福刘氏口腔门诊部因工作疏忽,未能及时清理超过效期的医疗器械,导致医疗器械已超过有效期后,仍在继续使用。截止市场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检查时青冈县勤福刘氏口腔门诊部仍然使用超过使用期限的医疗器械,经询问该企业店长得知,该医疗器械为咬牙印所使用,截止检查时超过有效期的医疗器械仍然放在使用区。2、另查明当事人青冈县勤福刘氏口腔门诊部青使用的超过使用期限的医疗器械没有留存合法票据及供货方资质,涉嫌违反未按规定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执法人员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九十八条的规定,当场制作了责令改正通知书(青市监责改【2026】0409号),要求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1、当事人青冈县勤福刘氏口腔门诊部使用过期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三)项予以处罚。2、当事人使用过期的医疗器械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第(三)项之规定予以处罚。经案审会讨论后决定对青冈县勤福刘氏口腔科门诊处罚如下:1、对当事人使用过期的医疗器械减轻处罚、罚款人民币10000元(上缴国库)。 2、没收超过使用期限的医疗器械咬合纸一盒。 3、对当事人使用过期医疗器械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给与警告。
10000.00元
-
2026-05-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