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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高新区美丽姑娘美妆用品店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申建军注册资本:5万元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2320585MACWP08M55所属地区:江苏省
企业地址:太仓市经济开发区太平北路36号华海商务广场1号楼610室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太市监处罚〔2025〕X00056号
经查,当事人主要从事互联网销售。当事人于2023年08月28日成立后上架饿了么“花妆熊全球美妆护肤集合店(太仓店)”网店。该饿了么店铺中商品介绍内容均由当事人自行编辑并发布。当事人于该店铺中销售的“可复美小蓝杯涂抹式高光面膜胶原蛋白舒缓修护敏感肌提亮补水保湿 1 盒” 化妆品介绍中含有“去黄提亮,抗氧化,抗老,补胶原” 的内容,价格为21.8元/颗或152元/盒。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信息显示,该款化妆品的实际备案功效为修护、保湿、舒缓。在我局现场检查及后续案件调查中,当事人无法提供其销售的商品存在“去黄提亮,抗氧化,抗老,补胶原”相关功效的证据。案发后当事人已删除上述内容进行整改。该店铺发布的内容为当事人自行编辑发布, 故广告费用无法计算,该项目在当事人网络店铺中销量为 0单。
综上,当事人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决定处罚如下:罚款 500 元。
500.00元
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0-09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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