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奥比屋食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林智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50626MA31QCPW95 | 所属地区:福建省 |
| 企业地址:福建省漳州市东山县西埔镇南环工贸区新圩163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11-04
(2024)闽06行终158号
罚款
东山奥比屋食品有限公司
东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4-06-20
撤销××(行政协议)
东山奥比屋食品有限公司
东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漳浦县人民法院
3
2024-06-19
撤销××(行政协议)
东山奥比屋食品有限公司
东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漳浦县人民法院
4
2024-04-02
(2024)闽0623行初25号
撤销××(行政协议)
东山奥比屋食品有限公司
东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漳浦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东市监罚(2023)40号
2021年3月29日,我局对东山县西埔镇奥比屋的面包店经营的糕点进行靶向抽样检测,共抽样玉米三明治、鸡排三明治、沙拉包、虎皮寿司、豆沙老婆饼等五种糕点样品。2021年4月4日,东山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出具5份《检测报告》,判定如下:玉米三明治、鸡排三明治、虎皮寿司的大肠菌群和菌落总数两项检测项目超标、不合格,沙拉包的大肠菌群一项检测项目超标、不合格,不符合GB2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要求。2021年3月29日,我局对当事人生产销售的糕点进行抽样时,现场记录:玉米三明治抽样基数10个,单价8.5元/个,合计85元;鸡排三明治抽样基数10个,单价8元/个,合计80元;虎皮寿司抽样基数12盒,单价12元/盒,合计144元;沙拉包抽样基数15包,单价10.5元/个,合计157.5元。抽样检测不合格的四种糕点抽样基数货值金额总计466.5元。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陈林智在我局调查工作期间,拒不配合,拒绝签收法律文书,拒绝提供营业执照、身份证、员工健康证明、生产记录、配送记录等相关材料,拒绝接受询问调查,导致部分案情无法查清。
罚款(90000元),没收非法财物(47965元)
90000.00元
东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6-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