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岭市小兔兔小号服装行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玲玉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20184MACE7F5E7M | 所属地区:吉林省 |
| 企业地址:长春市公主岭市东三街东一委弘扬丽府12号楼一单元8楼东门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公市监处罚〔2024〕1号
公主岭市小兔兔小号服装行主要在快手网络平台经营服装和化妆品,已办理营业执照。经当事人确认,快手平台的【公主岭市小兔兔小号服装行个体店】网络店铺为其所有。2023年12月份当事人将【公主岭市小兔兔小号服装行个体店】网络店铺以每月200元的价格委托李洪亮(身份证号:220381198403284258,地址:公主岭市秦家屯镇佟家屯村三组,联系方式:15981531223)代为运营产品广告宣传业务并签订了为期12个月的代理广告合同,在此期间该网络店铺上发布的关于产品的广告均由李洪亮制作并经由当事人审查后发布。2023年12月份该网络店铺上架了【姣后五重维C素颜霜】和【娇玛仕玻璃酸原液组合】两款商品,上述商品均在商品详情中标注了适用肤质为任何肤质,姣玛仕玻璃酸原液组合标注的适用肤质为任何肤质,敏感性,混合性。《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规定适用于敏感肤质属于特定宣称,需要人体功效评价试验,当事人标注的内容适用任何肤质(包括敏感肤质),但无法提供人体功效评价试验。截止案发,广告共发布1个月,广告费用总计200.00元。
2023年12月15日及2023年12月25日,我局先后接到吉林市场监管投诉举报平台举报单实名举报,公主岭市小兔兔小号服装行在快手平台经营的“公主岭市小兔兔小号服装行个体店”推销的商品姣后五重维C素颜霜、娇玛仕尿酸原液组合,在商品详情的适用肤质介绍中,均标注了任何肤质。根据药监局发布的《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适用于敏感肤质,属于特定宣传,需要人体功效评价试验,但是到药监局官网查询该商品没有人体功效评价试验,属于虚假宣传。自由裁量理由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根据《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二节适用广告监管法律、法规、规章的裁量标准,序号:37,法律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违法程度:【较轻】,判断基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⑴影响较小,广告费用在10万元以下的;⑵影响小,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罚基准:“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3倍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20万元以上 40 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进行处罚裁量。
处理意见及依据: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建议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行政处罚如下:
处广告费用3倍罚款:600.00元
600.00元
公主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