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圣捷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艾尼·亚力买买提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0109MACENTEU0T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头屯河公路1820号10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新交执吐托(2026)0020号
新疆圣捷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超限运输车辆行使公路规定》第四十七条大件运输车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法超限运输:(二)车辆及装载物品的有关情况与《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记载的内容不一致的;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使公路规定》第四十三条“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一)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未超过4.2米、总宽度未超过3米且总长度未超过20米的,可以处200元以下罚款;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未超过4.5米、总宽度未超过3.75米且总长度未超过28米的,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5米、总宽度超过3.75米或者总长度超过28米的,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有前款所列多项违法行为的,相应违法行为的罚款数额应当累计,但累计罚款数额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之规定”的规定,应予处罚。
处以罚款8200元
8200.00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吐鲁番执法支队托克逊执法大队
2026-04-05
2
新乌经交执运政(2026)0139号
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罚款5000元
5000.00元
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局
2026-03-31
3
新乌米交执运罚普〔2024〕0002号
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
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局
2024-01-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