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长乐区鹤上华荣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国荣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50182MA33TMYF2M | 所属地区:福建省 |
| 企业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鹤上镇物流园区五金家居建材市场1#二层221-229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3-28
(2024)闽0112民初7552号
租赁合同纠纷
福建吉祥置业有限公司
福州市长乐区鹤上华荣超市,李**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
2
2024-12-26
(2024)闽0112民初7552号
租赁合同纠纷
福建吉祥置业有限公司
李**,福州市长乐区鹤上华荣超市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
3
2024-11-28
(2024)闽0112民初7552号
租赁合同纠纷
福建吉祥置业有限公司
李**,福州市长乐区鹤上华荣超市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
4
2024-07-10
(2024)闽0112民初3611号
劳动争议
李**
福州市长乐区鹤上华荣超市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
5
2024-02-02
(2023)闽0112民初8451号
租赁合同纠纷
福建吉祥置业有限公司
福州市长乐区鹤上华荣超市,李**
长乐区人民法院
6
2024-01-17
(2023)闽0112民初8451号
租赁合同纠纷
福建吉祥置业有限公司
福州市长乐区鹤上华荣超市,李**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长市监处罚﹝2024﹞363号
经查,当事人销售的冠羚优享品牌的三宝高膳多维羊奶粉是在2024年7月19日从南京冠羚羊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购进的,共购进12盒,每盒48元,共计576元;冠羚品牌的中老年羊奶粉和冠羚品牌的学生羊奶粉是在2024年7月19日从南京宏客泰贸易有限公司购进的,两种羊奶粉分别购进12盒,每盒47元,共计1128元,至案发执法人员要求当事人提供上述三款羊奶粉的供货商资质和产品生产合格证等相关材料,当事人无法提供。当事人于2024年6月13日开始在福州市长乐区鹤上镇仙街村鹤上街162号的福州市长乐区鹤上小冠优选便利店经营场所对外发布标注有“本券最终解释权归冠羚羊行所有”字样的代金券共计100张,其中免费发放27张,剩余73张在店内。当事人涉嫌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以及以格式条款规定经营者单方面享有最终解释权,至案发无违法所得
警告
-元
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9-26
2
长市监处罚〔2024〕311号
经查,上述被抽检不合格的小葱是福州市长乐区鹤上华荣超市于2024年5月6日向种植户林秋雄购进的,购进价格8元/Kg,共采购7.5Kg,采购金额共计60元,销售价格13.96元/Kg,至案发7.5Kg小葱已全部售出。销售金额共计104.7元。2024年5月7日,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对当事人购进的上述批次的小葱进行抽样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NO:2024SFJC008126),报告显示经抽样检验,甲基异柳磷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上述抽检不合格的夏橙是福州市长乐区鹤上华荣超市于2024年5月6日向陈小兰购进的,购进价格7.91元/Kg,共采购15Kg,采购金额共计118.6元,销售价格9.96元/Kg,至案发15Kg夏橙已全部售出,销售金额共计149.4元。2024年5月7日,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对当事人购进的上述批次的夏橙进行抽样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NO:2024SFJC008134),报告显示经抽样检验,联苯菊酯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024年5月30日收到被抽检小葱的不合格检验报告后,当事人提供了涉案批次小葱供货人林秋雄的身份证复印件、小葱采购收货单、小葱收款收据,且经林秋雄确认,该批次被抽检不合格小葱确由其提供,能够实现有效溯源。
2024年5月30日收到被抽检夏橙的不合格检验报告后,当事人提供了涉案批次夏橙供货人陈小兰的身份证复印件、夏橙采购收货单、夏橙收款收据,根据当事人授权委托人陈述其超市是从农户陈小兰处收购的上述被抽检不合格夏橙,但经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查陈小兰无证无照开展经营活动,且调查人员询问夏橙供货人陈小兰得知,上述被抽检不合格夏橙是陈小兰从广西荔浦东昌镇的农户处收购的,并非自己种植,陈小兰无照开展销售夏橙经营活动而非农户。当事人从供货人陈小兰处购进夏橙时并未核实陈小兰是否有资质售卖夏橙,同时并未向陈小兰索取营业执照等资质证件,仅索取陈小兰身份证复印件和进货票据等,未履行完整索证索票义务。
罚款(15000元)
15000.00元
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8-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