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远县仁和镇家运手机城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周家运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31126MA4P6M3GXP | 所属地区:湖南省 |
| 企业地址:湖南省永州市宁远县仁和镇仁和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宁市监处罚字〔2023〕96号
经核查,当事人在为用户办理业务的过程中,私自操作用户手机,将多名用户的手机号码、验证码等信息发送给网络上家,用于注册淘宝、京东、美团等APP用户账号而获利,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之规定。现查明,当事人于2020年11月开始,经一个叫夏汉军(小毛)(微信号:aav6868,微信昵称:A清水桥移动小毛)的介绍,称在可以为消费者办理手机业务时,在不告知消费者的情况下,把消费者的手机号码发到一个“畅推云”APP微信群,然后将消费者收到的验证码发到“畅推云”内,将消费者注册成“京东”“淘宝”APP的新用户,每成功注册一个新用户,夏汉军每天根据办理的业务用微信红包发给当事人1元到7元不等的佣金。当事人从2020年11月至2021年3月期间,用本人“畅推云”APP工号(604151)泄露公民个人的手机号码、验证码,共获利4371.00元用于日常消费。
1.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警告;
2.因其违法所得(¥4371.00元)已被公安机关没收上缴国库,故无没收违法所得,只处违法所得的三倍罚款,计人民币壹万叁仟壹佰壹拾叁元(¥13113.00元)上缴国库。
13113.00元
宁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6-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