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水县生本茶叶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许友利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424MA3AF20L0L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何市镇松林村15组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修水市监处罚〔2026〕17号
2025年11月18日,我局执法人员根据投诉举报线索依法到修水县生本茶叶有限公司的实际经营地修水县义宁镇龙吉大厦3单元601进行核查,现场检查发现该经营场所内摆放有电脑等办公设备,未见生产工具及茶叶等相关包装材料,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查阅电脑发现淘宝店铺“陶姚尖”后台销售记录显示涉诉商品“陶姚尖双井绿”累计销量为1且已退款退货。
2025年11月18日,修水县生本茶叶有限公司负责人许友利到本局接受了询问调查并制作了询问笔录。当事人对散装茶叶进行简易包装,包装上标称的生产厂家为修水县春歌蚕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许可证号:SC11436042410400。经核实,“陶姚尖双井绿”茶叶标签上标称的生产厂家从未生产、销售过该茶叶,系当事人从他处购进散装茶叶后在产品包装上伪造生产商、生产许可证号等信息。“陶姚尖双井绿”产品进货价格为35元/半斤。销售价格为75.6元/半斤,当事人通过网店仅销售涉案产品1单(即半斤茶叶)并已退款退货,故违法货值金额为75.6元,违法所得为0元。
罚款贰仟元(¥2000.00)。
2000.00元
修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21
2
修水市监食处罚〔2024〕53号
上述“庐山云雾茶200g春茶绿茶茶叶高山云雾茶散装送礼礼盒装”在抖音平台售卖页面标注有“绿茶”字眼,且产品实际为绿茶,产品包装的标识标签显示执行标准为“GB/T13738.2”,该编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中查询结果为红茶第二部分:功夫红茶的执行标准。经询问,该产品为当事人委托生产,未制作生产台账,无法统计该批次产品生产数量、生产成本。且现场检查时未发现该产品库存,仅于2024年05月03日售出一单,售价为89元/100g×2罐。现场检查时本局执法人员下达了编号为“修水市监责改(2024)051401号”的《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上述违法行为,当事人已对该产品进行下架处理,售出产品也已完成退货退款。综上,本案货值金额89元,无违法所得。
本局认为,当事人经营标识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五)产品标准代号;”的规定。
3000.00元
修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6-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