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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安县叶堡佳年桦便利店超市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叶云林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620522MA730AG52B所属地区:甘肃省
企业地址:甘肃省天水市秦安县叶堡镇叶堡村叶莲路加油站向西100米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安消行罚决字﹝2024﹞第0029号
秦安县叶堡佳年桦便利超市收银台处2具灭火器的筒体没有水压试验压力值、出厂年份钢印逾期未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参照《甘肃省消防救援机构关于对部分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裁量细则》第二部分第十条第三项之规定,应予处罚。
秦安县叶堡佳年桦便利超市收银台处2具灭火器的筒体没有水压试验压力值、出厂年份钢印逾期未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以上事实有《消防产品监督检查记录》〔2024〕第0034号、《消防产品监督检查记录》〔2024〕第0039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安消限字〔2024〕第0034号、安消产判字〔2024〕第0001号《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不合格通知书》、叶云林、秦甜询问笔录各壹份,现场检查照片、现场复查照片等证据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参照《甘肃省消防救援机构关于对部分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裁量细则》第二部分第十条第三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秦安县叶堡佳年桦便利超市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5000.00元
秦安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4-04-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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